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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4月18日 > 总第532期 > A2 > 新闻内容
深挖“科创”与“养老” 精准投放专项贷款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设立科技创新和普惠养老两项专项再贷款,人民银行对贷款本金分别提供60%、100%的再贷款支持。

专项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专项贷款。

近年来,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之一的专项再贷款已被多次使用,在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十四五”进入发展的第二年,在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中,针对科技创新和普惠养老等朝阳行业,金融行业理应多下些功夫,深刻领会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对“专项再贷款”实施的目的和意图,更精准地将再贷款资金投放到相关专项领域和企业中。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科技创新企业和普惠养老企业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企业的经营状态和金融诉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疏通融资堵点。

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用好各行业协会等“银企对接平台”,根据对接名单逐户确定对接人员。由各支行负责人、客户经理组成对接团队,携带信贷产品宣传资料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科技创新企业普遍存在轻资产、高风险、高成长等特点;普惠养老企业普遍存在投资大、见效慢、利润薄,在建设和运营初期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等特点。

这些特点都导致这些领域的企业难以通过传统信贷方式申请到贷款,这就要求银行探索完善科技创新企业和普惠养老企业的融资模式,借助各级政府的政策担保公司、行业发展基金等为企业增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实地走访情况,根据科技创新企业和普惠养老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金融需求和风险特征,合理确定贷款品种、利率定价、利息还付方式和贷款期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真实有效的融资需求匹配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定制化综合金融服务。

科技创新和普惠养老两项专项再贷款的资金发放仍会延用“先贷后借”的“报销制”,部分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按日报告贷款进度,定向向人民银行申领专项再贷款资金。

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储备提出更高要求,需要长期关注相关企业,掌握企业实时经营情况,并结合在税务、工商、环保等领域的数据,做好预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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