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飞
【农村金融时报】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
一直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信改革工作。2016年到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先后提出:开展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试点,逐步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抓紧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方案;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
虽然2019年至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未提及农信改革,但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推进工作一直在持续。
比如,《浙江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提出,支持省农信系统走在全国同业前列,深化省农信联社改革,完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增强服务农信系统能力。
2022年1月24日银保监会工作会议提出,“一省一策”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推动浙江省联社改制组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
当天,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局官网发布了《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推动将省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成为一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推动下,浙江省联社的改革即将开启。
河北金融学院教授蔡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省联社改制的主要方向包括省级农商银行、银行控股公司、联合银行。
与其他模式相比,联合银行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虽然与入股的各县(区)级农信社、农合行和农商银行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但各机构之间在业务上也可以组成战略联盟。
这种模式既不像省级联社模式可能对各县(区)级农信社造成行政干预,也不像统一法人模式可能干涉到各县(区)级农信社经营管理,因而它的管理效率相较于省级联社和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或更好。
除了省联社改制外,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信系统的管理责任也一直在持续进行中。
广东、湖南等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中分别有落实省政府对农信系统的管理责任,理顺管理体制等表述。
截至2月24日,已有东莞农商银行、普宁农商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武汉农商银行等多家农商银行的管理权从省联社整体移交至地方政府。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将农商银行的管理权从省联社整体移交至地方政府体现了改革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原则和精神,这样做有利于农商银行进一步深耕本地市场,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未来,自身发展好、实力强的农商银行或将获得更多的自主经营权。
无论是省联社改革,还是将农商银行的管理权移交给地方政府,都是农信改革的具体落实,未来农信改革还将进一步加快。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相关举措将会促进农信系统进一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坚持服务“三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