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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2月28日 > 总第525期 > A2 > 新闻内容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再发力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郑源源 见习记者 曹沛原

【农村金融时报】

农村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较以往具有政策延续性和一致性,其中,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便延续了往年的政策方向。

过去几年,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对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也一直在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

记者梳理发现,从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到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再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从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再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近年来,人民银行持续推动建设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与创建。各地因地制宜,逐步完善信用评定机制,推进信用村示范点建设。截至2020年末,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已累计为1.89亿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全国已建成各类型省级征信平台6家、地市级平台30多家。

同样,银保监会对“三农”领域金融服务非常重视,不断引导信贷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

“但农村金融服务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存在。”去年7月8日,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丁晓芳在银保监会“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信贷投放不均衡、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备、产品匹配度不足、风险缓释机制不健全等方面。

丁晓芳表示,缺信用缺信息是普惠金融工作的痛点,在农村金融服务中,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做好金融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迫切需要解决农村地区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健全的问题,为农村地区创设更加良好的融资环境。因此去年以来,银保监会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这是一项非常基础性的工作。

同时,丁晓芳提到,银保监会积极推广安徽、河南、浙江等地的经验做法,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完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鼓励银行机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系统化、智能化、批量化建档评级工作。

例如,安徽银保监局配合省委组织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探索从市县到省一级归集整合政府部门涉农信用信息,组织金融机构人员配合基层党员干部,通过人工采集信息、平台归集信息以及乡风文明评议情况等多维度收集信息,对涉农主体进行信用评级,选点地区涉农主体获贷率明显提升,获贷主体数量大幅增长。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发挥金融在其中的积极作用,为金融机构的产品及服务创新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

在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方面,多年来,各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紧紧围绕破解农户贷款慢、渠道少、体验差问题,深挖信用价值,致力改革创新,全力推进普惠化、信用化、便捷化、长效化服务,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深度支持农民全面发展。通过建档立卡、整村授信,推动农户信息普惠化和贷款授信普惠化。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小额信贷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过去贫困地区群体贷款难的问题,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根本性作用。因此,未来要进一步完善小额信贷产品设计,丰富小额信贷产品种类,继续发挥其在乡村振兴新阶段的积极意义。

多年来,随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整体金融生态环境有着一定改善,信用信息促进农户融资的正面作用不断凸显,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任重道远。

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引导下,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或将陆续创新举措,指导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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