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稳住农业基本盘”“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近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其中“稳”字被频频提及。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是今年经济工作的总基调,同样也为“三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超900亿元,为1.88亿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78万亿元。作为经济的“减震器”和社会的“稳定器”,近年来保险在服务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做好民生保障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比如,在稳定粮食生产、保证农产品供给方面,农业保险承保种类基本覆盖农、林、牧、渔等全部领域,承保的农作物品种已超过280种,稻谷、小麦和玉米三大粮食作物覆盖面约80%。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实施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让地方特色产业享受到了中央财政的支持;“保险+信贷”为缺少抵押担保的小微企业和农民增信,加大了信贷资金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激活了农村金融服务链。在保障农民收益方面,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扩大到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助力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帮助农民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探索国家农产品定价机制改革。创新实施防贫保,化解返贫致贫风险,提升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农业保险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不过,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与满足农户需求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农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短板:尽管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已为全球第一,但覆盖面还相对较低,“扩面、增品、提标”仍存在较大空间;部分地区和农户,对农业风险管理和保险认识不到位,农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保险机构基层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农业保险数据和相关部门涉农数据需要进一步整合。
出现这些短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现阶段我国与农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农业法》《保险法》和《农业保险条例》,尚未形成完整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受限于现行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农险市场存在着竞争激烈甚至无序的现状,农险经营费用较高,影响了投保农户的权益和市场的健康运行。此外,农业大灾风险防范和分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我们认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农业保险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首先,应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农险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各方权责,夯实农险发展的制度基础。其次,应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降低承保风险,提高服务质量,运用保险科技等方式,增加农险产品的有效供给。第三,应进一步提升相关主体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水平,优化保费补贴政策,降低县级财政保费补贴负担,提高各方认可度与参与度。最后,应发挥政策协同效应,持续推动保险与银行、证券等领域的融合创新,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多元、更加精准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