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耿文 见习记者 李美丽
【农村金融时报】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其中提出“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上述说法。
在去年6月4日,为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联合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并于当年7月4日起施行。
《评估办法》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指标和方法、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和运用等内容,不仅对考核指标更细化、更精准、更具体,而且考核结果与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挂钩,加大了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了考核评估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
同时,《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金融管理部门将把评估结果作为履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市场准入管理、金融监管评级、机构审批设立、业务范围调整等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职能的重要参考,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
《评估办法》施行后,各金融机构纷纷展开探索尝试,并相继制定发布了考核方案。
以山西为例,去年8月,山西省联社结合实际,印发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2021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方案》,推动全省各级农信机构圆满完成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据悉,考核方案实行按季考核、通报,市县两级机构分别考核的方式,从管理、经营和差异化三方面进行考核。
“《评估办法》落地和推进,对于中小银行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东部某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金融机构对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在此基础上,随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将有利于激励金融机构加强机制改革并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各项政策,以逐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