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晓迪
【农村金融时报】
供应链金融经历了多年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目前,供应链金融已经作为产融结合的重要形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是,是如今供应链金融已经进入到了发展瓶颈期。主要表现是供应链金融各方无法形成协同,供应链金融出现落地难的现象。
具体来讲,在产业端,企业有着强烈的动力推动供应链金融,特别是很多企业的上下游都有巨大的融资需求,但是却往往无法通过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核,满足他们的风控要求,其结果便是无法对接资金。
在金融端,商业银行从内在出发,想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甚至有些银行已经将供应链金融列作银行的重要发展战略,但是却发现“供应链金融业务无法实现长足发展”和“对接的企业或借款方无法满足风险控制的要求”两个问题普遍存在。
从产业端看,由于供应链金融与金融活动相关,很多企业将眼光聚焦到了金融上,认为这一领域是实现超额利润的良好途径,而忽略了供应链金融的目的不是金融活动本身,而是通过帮助上下游企业加速资金流动,稳定供需关系,形成产业供应链的协同运作。更有些企业,将供应链金融作为管理上下游的新工具,从而使得很多大型企业的上下游对龙头企业推动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比较抵触,认为供应链金融影响公平的商业环境。同时由于没有形成强大的协同合作网络,使企业与企业相互之间不能高效分享信息、协同运行,没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供应链。
从金融端看,金融机构过于关注资金借贷,而忽略了供应链金融不仅仅是融资服务,而是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帮助产业优化资金流。大多数金融机构总是以传统的风控眼光看待供应链金融,而且总想以传统标准化产品来从事供应链金融,在设计产品和系统化的过程中,不是先研究产业和企业,而是直接从征信和风控入手,出于惯性,金融机构过于关注核心企业,仍然停留在供应链主体的信用上。
比如:宁波某家公司作为供应链核心金融的企业在镇海农商银行有1200万元供应链设备按揭贷款授信,但目前客户贷款余额较之前大幅减少。其业务减少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办理手续复杂;二是当客户出现风险,宁波科隆阁机械有限公司需要负责催收,甚至垫付贷款本息。
针对供应链金融现状及难点,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供应链企业间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应促进供应链企业的经营、信用、物流等信息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信息透明对称,使融资提供方能够较为便捷获取有效充分信息,评估上下游企业的信用风险。
二是建设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结合金融机构自身产品及服务等特色,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自身优势。
三是加快完善金融产品合理设计。金融产品设计应符合供应链中大部分企业需求,从市场需求出发,提供供应链金融创新产品,赋能中小企业,推进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稳健发展。
四是完善供应链融资业务的考核激励。商业银行应立足自身实际,对产业链相关授信予以差别化安排,完善激励机制,对供应链融资业务在信贷规模、经济资本考核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作者单位:宁波镇海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