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时报】
“‘农业保险+期货’模式是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来的。六年来的有益探索和实践,使‘保险+期货’内在联系更加紧密,内部的结构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应用的领域进一步拓展。保险和期货同时发力,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原农业部常务副部长、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院院长尹成杰表示。
对“保险+期货”模式的应用和推广他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的力度,深入总结“保险+期货”的试点经验,进一步统一各方面、各部门、各层次的思想认识,把乡村产业“保险+期货”这种新业态的作用和意义讲清讲透,引起各级重视,加大推广力度。
二是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扶持“保险+期货”模式的政策和措施,正确处理政府、交易所、保险、期货四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使这种模式可持续应用和发展,国家财政应给予适当的补贴。特别是在刚脱贫的地区实行这种模式,应该给予补贴倾斜,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是应把“保险+期货”模式作为农业保险改革创新的一种重要的业态和成果,扩大其领域和范围,建立模式应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操作流程,优化模式应用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发挥“保险+期货”模式在农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四是要做好乡村产业“保险+期货”模式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措施,实行科学的布局和操作,防止出现一些影响这种模式实施的问题。应进一步做好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解决好风险管理、资金流转、人才培训、税费支持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