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六大方面提出23条政策要求和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我国供应链金融的纲领性文件,为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和创新奠定政策框架和制度基础。
近年来,随着我国普惠金融的推进和实施,供应链金融模式受到各方青睐,但此前业界对供应链金融并没有统一的定义。
此次发布的《意见》首次明确,供应链金融是指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
一直以来,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产业链中占据强势地位,造成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经常出现被拖欠账款的现象,“先货后款”“先款后货”等情况较为普遍。
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是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产业链顺畅运转的带动作用至关重要。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一旦账期过长,流动性被占用,经营就难以为继。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受到较大冲击,迫切需要打通资金流“堵点”“断点”。《意见》的出台,将通过供应链金融更好地改变中小微企业资金被占用的现状,并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上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一些观点认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根源上是因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造成。一方面,银行难以收集和甄别中小微企业有效信息并据此进行信贷决策;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方式,难以满足银行审慎经营的需要。
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对于上游企业,可以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订单等方式,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解决资金被占用问题,满足自身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需要。对于下游企业,可以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预付款融资、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上述需求。
同时,核心企业也可以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相应便利。比如,《意见》鼓励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降低中小微企业成本。
想要通过供应链金融改变上述难题,还需要运用科技手段汇集和掌握供应链上大量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数据,如果金融机构使用传统的授信办法,可能难以充分满足需求。
因此,在供应链金融中应加速科技赋能,通过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确保产业链信息真实、提升整体运行效率、有效防控风险。
我们相信,随着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和创新,中小微企业将获得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企业融资成本也能有效降低,进而推动实现产业链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