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忠华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一些银行与地方政府合作,参与消费券的发放和使用,激发了客户的消费活力。在此次刺激消费活动中,金融机构起到重要的作用。
笔者认为,金融机构可以借助消费券的发放和使用,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
首先,银行要用好政府与企业搭建的“促销”消费平台。联合网络销售服务机构和实体店,开展消费绑卡送礼;设定支付金额限额返现的优惠活动,畅通京东、乐融商城等消费平台的合作渠道,共同完成消费送礼等优惠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升级,加速商品销售和资金流通速度的增加。
其次,应促进科技升级,发挥线上消费渠道优势,加快消费水平的提高,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近年来,网上购物、消费已有较成熟的基础,线上消费已占到不小份额。消费券的发放,提升了市场消费能力,也带动银行营销拓展客户的市场份额。一方面银行在支付消费券过程中,相应提高了自己的知名度,提升了主办银行在客户心中的地位,发展了新的客户源。另一方面,银行应采取不同方式的消费券发放方式,便于消费者的领取和使用,增强消费者消费意识,增加客户粘性,达到促进消费的目的,也起到扩大银行客户资源的效果。
最后,应挖掘消费潜能。互联网满额减费让利的回报客户方式,迎得了客户的欢迎。在消费回馈的过程中,商业银行要打通新的营销模式的“最后一公里”,要用好微信、QQ等信息平台,做好宣传,提高品牌营销的知名度,精准营销自己的金融产品和业务,达到促进消费升级和银行业务发展的共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