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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 总第660期 > A1 > 新闻内容
“一省一策”推进农信社改革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郝飞

【农村金融时报】

今年1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发布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专栏文章中提出,加快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

在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过程中,农信社改革至关重要。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提出的方向,“一省一策”成为农信社改革的关键指导原则。这意味着省联社在履职过程中将有章可循,避免职责模糊带来的问题。

对于省联社而言,要将自身改制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金融企业,应明晰功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两级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着力打造统分结合、多级经营、功能互补、治理有效的农信社体系。

当前,业内比较认可的省联社改革方向主要包括四种,分别是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

无论将省联社改制为哪种机构,都需要通过股权关系、公司章程等方式理顺与基层行社之间的关系,为基层行社提供行业服务、强化风险管控职责,从而不断提升农信机构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在部分地级市,农信社整合也在加快推动。通过组建统一法人机构,能够避免资源分散,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集中资源提升服务能力。这将提升金融支农支小服务水平,使金融服务更精准覆盖农村和小微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在组建地市级农商银行过程中,可根据各地农信机构经营状况、分布情况等,将地市级农信联社直接改制为地市级农商银行,或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新的地市级农商银行。此外,地市级农商银行在组建过程中还经常采用“省内帮扶”方式,即由省内其他经营较好、有一定实力的农商银行参与筹建,并输出信贷技术、专业人才等。

对于金融承载力较弱地区的农信社,市场化重组是关键。这些地区农信社面临诸多挑战,通过市场化重组可重塑经营管理机制,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或与其他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合作,拓宽生存空间。比如,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金融产品创新模式,增强自身发展动能,在当地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作用,避免因金融脆弱性影响地区经济稳定。

总之,“一省一策”下的农信社改革需要因地制宜,从省联社改制,到成立地市级统一法人,再到弱承载地区农信社市场化重组,只有全方位提升农信社体系质量,才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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