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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9月23日 > 总第652期 > A2 > 新闻内容
保险业新“国十条”出台 明确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杨怡明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并明确发展时间表: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与此同时,《意见》进一步明确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路线图。要求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鼓励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支持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依法合规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协同发展。

“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需要政策引导,但更需要居民自发参与。我国居民习惯于依靠第一支柱作为养老金的主要来源,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第一支柱相对保障水平会有所下降,发展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的补充保障作用势在必行。”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杨娟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推行的意义不仅在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建设,更唤醒居民开展退休理财规划的意识,引导居民做好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此外,发展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还需创新更多的金融产品支持。

“《意见》明确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与商业养老金业务、鼓励开发保险类个人养老金产品、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旨在保障第三支柱发展所需的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杨娟说。

8月份,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介绍,在养老金融方面,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目前已开立超过6000万个账户,各类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超过500个。同时也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已积累养老金规模超过6万亿元,覆盖近1亿人。

谈及后续保险业如何在产品端和资金端双向发力支持银发经济发展,杨娟表示,在产品端,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要聚焦提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开发居家养老责任保险等养老服务专属保险产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另一方面人寿保险公司要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提供补充保障。

同时,《意见》明确,健全普惠保险体系。实现基础保险服务扩面提质。扩大保险服务区域、领域和群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更好满足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保险需求。优化新业态、新市民等保险保障供给。大力推广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完善普惠保险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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