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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03月27日 > 总第577期 > A3 > 新闻内容
丽水成功发放全市首批取水权质押贷款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王爱静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市水利局协同推动下,首批取水权质押贷款(即取水贷)成功发放,满足企业融资需求1.16亿元。此次“取水贷”贷款的成功发放,是丽水发展绿色金融的又一创新实践。

“现在用取水许可证就可以到农商银行贷款,电站技术改造资金短缺难题迎刃而解。”景宁畲族自治县峡桥电站法定代表人杨峰说道,他们刚从浙江农商银行系统景宁农商银行获得了丽水市首笔“取水贷”贷款800万元。

峡桥电站成立于1994年,于2020年总投资630万元进行改造,改造后总装机容量达到2000千瓦,近五年年平均发电量420万千瓦时。由于峡桥电站原来是一个比较老的电站,传统的确权没有完成,很难通过自身的一些资产去融资。

“以往水电企业贷款,都是通过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贷款,需抵押人向水利局提供股东大会关于企业不动产抵押决议书、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等十余种材料,材料经水利局审核通过后,为抵押人颁发‘丽水市小水电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抵押人凭借登记证再与银行抵押贷款,程序十分烦琐。”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水电开发管理站站长季存华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介绍道。

据了解,丽水市水资源总量、水质指数均居全省第一,拥有水电站803座,总装机282.94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70亿千瓦时,产值40亿元。近年来,丽水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提出“要写好‘水经注’,把水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满足水经济发展领域多样化金融需求,撬动水资源,解决众多小水电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有资金需求,但是像峡桥电站这样难以提供传统意义上有效的资产进行抵质押融资的困难,在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与丽水市水利局的合力下,“取水贷”信贷产品应运而生。

浙江农商银行系统景宁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琳敏向记者介绍道:“相较于其他信贷产品,取水贷则是以水电企业的取水权也就是本身资源作为质押,有效破解水电企业融资担保困境;同时,引入‘贷款期限内水资源费、资产评估价值、企业年平均电费收入’等三个维度,精准核算贷款额度;运用自评模式进行取水权权益性资产评估,解决了以往水电站资产评估手续烦琐及费用较高的难题。”

季存华表示,取水权质押贷款的推出,有效简化了贷款程序。小水电企业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取水许可证就能在水利局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就可以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

据潘琳敏介绍,“取水贷”主要用于水电站增效扩容、技术改造等,既保障了取水权质押的法律竞争力,又省去了企业额外的评估费用,对创新担保方式、丰富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丽水市是全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取水贷”产品既“普惠”又“绿色”。在发展绿色金融上,依托丽水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丽水市金融系统一直在探索创新,深入推进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重点的绿色金融模式创新,帮助广大老百姓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我们深入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地地役收益权质押贷款的基础上,探索林业碳汇质押贷款,把老百姓手中的生态资产变成可向银行申请融资的生态资本,更大程度实现‘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马慧君对记者表示。

马慧君进一步表示:“在探索金融服务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过程中,丽水金融系统创造性地赋能生态产品,使其变现为可质押贷款的资产,创新推出‘GEP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贷’等融资模式,既激活生态产品的金融属性,又拓宽市场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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