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PDF版
扫描二维码使用手机阅读本篇文章
发刊日期:2023年03月20日 > 总第576期 > A3 > 新闻内容
农商银行上市与坚持支农支小定位不冲突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郝飞

【农村金融时报】

——访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刘磊

自重庆农商银行作为首家农商银行登陆资本市场以来,关于“农商银行上市或偏离支农支小经营方向和初心”的声音就一直存在。

有省级农信机构负责人曾表示,农商银行受自身能力和资源的限制,通常难以得知主要股东是否为一致行动人,进而较难满足监管对股东穿透的要求。个别上市农商银行在压力下可能会过多关注于利润,偏离支农支小的经营方向。

农商银行上市与坚持支农支小定位是否存在冲突?监管部门及省级联社应分别采取哪些措施,使上市农商银行坚定支农支小方向?近日,《农村金融时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与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刘磊进行了访谈。

记者:农商银行上市与坚持支农支小定位是否存在冲突?

刘磊:农商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寻求上市扩大融资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无可厚非。但是国家赋予了相关银行支农支小的使命,其主要任务是服务“三农”、扶持“小微”。因此,上市不应该也不会成为农商银行偏离支农支小经营方向的理由。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商银行上市与坚持支农支小定位是不存在冲突的。

一方面,农商银行作为企业可以本着扩大经营规模、服务更多客户、提高经营水平、获取更多利润的宗旨,取得本该获取的正常经营收益。

另一方面,农商银行也必须坚守经营定位,这是农商银行履行支农支小职责的使命,更是农信机构自身生存发展的命脉和优势所在,支农支小必须是其坚守好的主阵地,责无旁贷。同时,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三农”事业的发展,国家也会给予“三农”领域更多的利好政策,更有利于优质的上市农商银行在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时,享受相应的政策红利。

综上所述,在乡村振兴如火如荼的发展中,“三农”和中小企业将得到快速发展,共同富裕的步伐将推动农民收入逐渐提高,也给予了农商银行更大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因此,农商银行上市与坚持支农支小定位不冲突。

记者:监管部门及省级联社应分别采取哪些措施,使上市农商银行坚定支农支小方向?

刘磊:尽管支农支小是农信机构的初心定位和责任使命,但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天性,如果国家层面没有相应的激励与监管措施,无论企业上市与否,都很难保证农商银行在服务“三农”和支农支小的过程中不发生偏离。

为了使上市农商银行坚定支农支小的方向,监管部门及省级联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首先,监管部门应研究出台相关制度规范,要求上市农商银行必须把服务“三农”作为主要阵地,把支农支小作为主要的经营使命。如果发生偏离,就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也可以制定农商银行支农支小的考核指标,定期对照检查。

其次,监管部门应该出台相关奖励政策,对在服务“三农”和支农支小的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上市农商银行给予必要的荣誉称号和相应的奖励,提高其支农支小的积极性。

此外,省级联社必须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支农支小的使命,引导农商银行树立服务“三农”和支农支小的理念,把支农支小打造成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农商银行的企业文化,时刻坚守、毫不动摇。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1-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京ICP备12006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