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PDF版
扫描二维码使用手机阅读本篇文章
发刊日期:2023年02月20日 > 总第572期 > A3 > 新闻内容
跨越普惠金融的“最后一米” 引导信贷担保破解融资难题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李美丽

【农村金融时报】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一系列农村金融领域的重点工作和安排部署,强调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

其中,普惠金融以其着重在“支农支小支微”以及对个体农户等普众群体的帮扶作用,日益成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之一。从中央一号文件的指示和要求来看,未来,普惠金融亦将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发挥极为重要作用。

持续加大

普惠金融发展力度

从2015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印发,到推进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再到去年2月份提出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不断提升。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普惠金融也被赋予了更高的要求和使命,高质量发展成为普惠金融的重要转型方向。在此背景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普惠金融也做了相应的部署及安排。

纵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虽然没有直接出现普惠金融或与其相关的关键词,但很多举措和工作重点都与普惠金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上述群体,提出了多项举措促和谐发展、共同富裕。

例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对脱贫群众、脱贫地区的支持,提出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在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单独作为第六部分,并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业经营增效、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三方面进行了部署。记者梳理发现,与以往相比,文件提及的涉及普惠金融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举措也更细化。

未来,更多的“金融活水”将滋润到各个偏远地区的“最后一米”,更好地服务各类型普惠金融服务对象,让金融服务添温度,令普惠金融更普惠。

引导信贷担保

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

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各类经营主体是普惠金融服务的重点客群,但囿于信用记录不足、抗风险能力弱、无担保、无抵押等,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其面临的难题。

融资担保行业作为连接银企的纽带,一边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另一边为银行分担风险,因此,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 “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此举进一步明确了信贷担保在未来农村金融工作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此外,记者注意到,关于信贷担保,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随着我国农业向规模化、机械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蓬勃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扩大的生产规模带来农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规模的大幅上升,但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却满足不了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要。

2015年7月份,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

2016至2017年,财政部会同农业部、银监会大力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成立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推动各地完成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组建,并向下延伸分支机构、开展实质性运营阶段,制定出台了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初步形成。

目前,经过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银保监等部门及农担公司的共同努力,全国农担体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初步缓解了“三农”发展中融资难题,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力度和进程加强加快,金融行业与相关银政企各领域的合作也势必加深,对信贷担保业务的探索也必将日趋深入。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1-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京ICP备12006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