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耿文
【农村金融时报】
2022年12月22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能繁母猪养殖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育肥猪养殖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森林保险行业示范条款》等三个示范条款。
至此,保险业继在种植业领域发布三大主粮制种保险、三大主粮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后,又将示范条款覆盖到养殖业和林业,农业保险示范条款体系日趋丰富和完善。
中国保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示范条款的发布将进一步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实现养殖业和保险业的多赢局面,助推“三农”稳定发展、百姓“肉篮子”供应保障。后续,保险公司将积极参考使用示范条款,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和优化产品开发设计,推动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质效的不断提升。
记者注意到,示范条款以通俗易懂的规范化表述,为广大养殖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更贴心的保险服务,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知情权等各项权益。此外,示范条款通过扩大保障范围、简化理赔程序、优化理赔模式等方面,尤其是在保险责任部分,列明了主要疾病和疫病,向广大生猪养殖场(户)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安华农险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各省市对能繁母猪、育肥猪的保险条款差异较大,此次能繁母猪、育肥猪示范条款发布,有利于促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这两个政策性养殖险产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有益。比如,示范条款明确了年度承保和批次承保的标准,以及按体长或体重赔付的标准等。
“对于养殖户而言,一是方便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单独投保,如‘取得防疫合格证的猪场,可单独投保’;二是指明了育肥猪的年度承保数量上限,提升了保障额度和水平,有利于养殖户获得更为充足的保障,如‘按照年度承保既可以按照实际存栏的2.4倍进行承保,也可以按照能繁母猪1:25比例承保’。”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养殖行业发展来讲,在获得充分风险保障的前提下,社会资本更愿意长期投资于养猪产业,这将进一步提升行业的规模化水平,从而对生猪稳产保供起到积极正向的促进作用。
在业内人士普遍看来,此次能繁母猪、育肥猪示范条款的发布,不仅能够助力解决好农险领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还有助于不断提升广大农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