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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11月07日 > 总第558期 > A1 > 新闻内容
今年以来,已有陕西西乡农商银行、平利农商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浙江瑞丰银行等获得监管部门批复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额度在1亿元-100亿元之间
中小银行积极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 补齐农村地区信贷投放资金缺口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郝飞

【农村金融时报】

截至9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发债规模超1.2万亿元。从发债类型来看,二级资本债、金融债、小微贷款专项金融债发行规模列前三,分别为3806.5亿元、3285亿元、2245.1亿元。除这些公众较熟知的债券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产品——“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它在促进银行服务“三农”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多地银保监局批复相关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截至9月末,“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发行笔数、额度均已超去年总和。

各地银保监局对“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的批复,均强调将发行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

为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加大对“三农”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原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9月11日发布《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10月,苏州银行获批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当时的发行金额为20亿元,就此拉开了“三农”专项金融债的发行序幕。

自2014年起,“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每年均有发行,发行主体以中小银行为主,认购主体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证券公司等,发行利率处于较低水平。

一位参与今年“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的城商行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行在农村地区的网点非常少,但每年需要往农村地区的投入是固定的。该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主要是为补齐农村地区信贷投放资金缺口。

南京审计大学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小玲表示,现有“三农”专项金融债的发行主体均为中小银行。作为服务“三农”客户的主力军,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属于中小银行主动负债行为,一方面有助于拓宽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增强对流动性风险的防控能力,提高经营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三农”专项金融债相较于其它债券而言,发行利率处于较低水平,能降低中小银行获取资金成本,进而降低贷款客户融资成本,使发行银行更好支持乡村振兴建设。

中小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可提高其在债券市场的活跃度,进而对其信誉与评级起到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已有陕西西乡农商银行、平利农商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浙江瑞丰银行、义乌农商银行、云南富滇银行、江苏银行获得监管部门批复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额度在1亿元-100亿元之间。

杨小玲认为,中小银行监管评级一般低于大型银行,而“三农”专项金融债的发行利率定价因素中,监管评级又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数值,这样中小银行的发行成本就会偏高。杨小玲建议中小银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应适当引入担保,有助于提高中小银行债券信用等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她建议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的中小银行,寻求政策性金融机构、大银行等担保,有助于降低发行利率、节约融资成本。

《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三农”专项金融债的发行主体、用途有明显约束,要求发行主体提交最近两年涉农贷款增长、主要投向、风险管理和产品服务创新等情况的报告;将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的书面承诺;根据当地农村金融需求状况,结合自身资产规模和风险管控能力,审慎确定债券发行额度;健全完善“三农”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加大涉农信贷资源配置和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涉农信贷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涉农信贷风险定价机制,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如何将“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募资金精准、高效投向涉农领域是金融行业的大课题之一。瑞丰银行董事长章伟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行通过专设部门保障管理、涉农贷款营销团队、集中审批、差异化考核等方式确保“三农”专项金融债募得的资金精准、高效地投向涉农领域。

杨小玲认为,保证资金精准、高效投向涉农领域,应从项目端出发,实现穿透式监管,关注项目申报、建设、用款等各方面情况,同时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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