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
信用贷款是以借款人的信誉为依据发放的贷款。与传统贷款相比,信用贷款一般只需要贷款人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具备按时还款能力,且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就可以获得贷款。同时,信用贷款办理的程序较简便,只要贷款人符合要求,且能提供完整的贷款手续,一般可以迅速以获得信贷资金。
正是因为信用贷款具备的便捷性和实用性特点,理应受到银行机构和小微企业的关注和热捧。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部分小微企业存在经营情况难以核实、抗风险能力差,企业主征信不良等痛点,银行机构出于风险管理的考虑,对信用贷款持谨慎态度。这导致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尽管近年来有所提升,但占比依然偏低。
扩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提高信用贷款占比,是发展普惠金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当前,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信贷投放,尤其是继续执行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显得至关重要。
我们看到,在顶层设计方面,相关政府和监管部门一直在为此努力。去年以来,银保监会加快了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与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开展“银税互动”“信易贷”,推动各地建设信用信息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快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同时,政府还将加快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推进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给银行开展信贷业务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
无疑,这些对于推进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的增长是极大的利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可以此为契机,实现业务增长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扩大信用贷款规模,一方面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切实履行起社会责任起,积极提高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供给量和信用贷款的发放力度。
另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还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拓展信用融资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融资服务,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还需加大对信用贷款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内向银行工作人员传导到位,做到公开透明;对外主动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政策精准触达小微企业,确保企业在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情况下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此外,为确保政策的长期可持续,金融机构还要开展定期“回头看”,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严肃问责,防范信用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
当然,相关部门还应携起手来,各自履职履责,互相配合协同努力,打好扩大信用贷款规模“组合拳”。如此,才能促进小微企业健康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