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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4月04日 > 总第530期 > A5 > 新闻内容
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 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取得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余连斌 通讯员 唐明伟 王虹萩 王金金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农业银行云南保山分行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搭建的“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开辟了该地区商业银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渠道,标志着云南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迈出新步伐。

本次金融纠纷化解从申请到调解成功仅用时一天,成为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辖内用时最短、成本最低的金融纠纷调解成功案例,是“智慧法务”的新实践,也是云南省法院、银行业监管部门、商业银行三方合力为群众办实事的新举措。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搭建的“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依托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实现调解、立案等7×24小时在线法律服务。公民可通过该小程序申请调解或立案,提交成功后法院在线指派任务指令,当事人在法院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进行在线或现场调解。

在本次金融纠纷调解案例中,信用卡持卡人李某于2019年10月3日向农业银行保山分行申请信用卡并激活使用。2021年9月起,李某信用卡开始逾期,农业银行保山分行先后分别通过短信、电话、信函、上门等催收方式进行催收,李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农业银行保山分行了解到“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后,2022年2月21日通过“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提起诉前调解申请,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推送至入驻该平台的人行保山中心支行调解室进行调解。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主要争议和分歧在于信用卡逾期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人行保山中心支行的主持下,现场调解员利用专业优势,从情理和法理等方面对案件分析研判,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签署和解协议,当日办结此案。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当事人不但无需缴纳相关诉讼费用,还大大缩短了诉讼时间,有效提高诉讼效率。

据介绍,本案例为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首例成功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调解的金融纠纷,对该分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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