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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9月20日 > 总第506期 > A7 > 新闻内容
郑商所 “保险+期货” 精准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本报记者 田耿文

【农村金融时报】

今年以来,郑商所立项支持“保险+期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项项目,提升期货市场服务“三农”针对性和精准性,为推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参与郑商所“保险+期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项项目,小农户可以依托合作组织购买价格保险,形成稳定的收益预期;规模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无须直接参与期货期权套保,便可实现专心生产、安心存储和放心销售。

“‘保险+期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项项目,有助于推动建立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同时精准培育乡村振兴与现代农业发展主力军,提升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保险+期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项目以陕西、甘肃苹果主产区为试点区域,分别落地在陕西延安宝塔区、甘肃礼县、甘肃灵台、甘肃天水麦积区。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是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今年是郑商所在此支持开展苹果“保险+期货”项目的第3年。

今年,项目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与延伸,采用“保险+期货+农资+银行”新型模式,引入天水麦积农村合作银行和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两类主体,在为合作社果农提供价格保险之外,增加农用物资、资金信贷等多种服务。

“苹果是天水市麦积区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2018年苹果期货的上市增加了市场对麦积区苹果行业的关注。”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区政府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周岳红告诉记者,去年受疫情影响,消费不佳,苹果滞销,价格大幅下跌,对种植户造成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挫伤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郑商所“保险+期货”项目,为合作社和农户弥补了苹果下跌产生的经济损失。今年,区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农业主体的“保险+期货”项目,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风险管理意识,帮助其更高效的生产和经营。

“得知郑商所立项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项项目,我们合作社立即跟政府报备参保意愿。”天水市汇农林果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雷告诉记者,果农非常辛苦,合作社经营也难以抵抗市场带来的价格风险,有“保险+期货”进行兜底,就不用担心苹果价格朝着不利的方向发展,果农就能安心生产了。

今年,“保险+期货”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服务乡村产业发展。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商所将加强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项支持,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以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突破原有思维定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建设中发挥作用; 2021年新型农业主体专项项目旨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意识,不断提升其生产经营水平,进而增强服务和带动小农户能力,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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