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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9月06日 > 总第504期 > B7 > 新闻内容
农商银行应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刘华

【农村金融时报】

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十四五”期间,完善公司治理仍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农商银行应在强化党建引领的基础上,不断夯实治理基础,完善治理机制,增强履职能力,提升治理质效,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党建引领 夯实治理基础

农商银行应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持续完善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在优化股权结构的同时,建立规范高效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坚持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同步开展,切实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同时,明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二是优化股权结构。合理的股权结构是银行平稳有序运营的前提和保证。在工作中,农商银行应按照“总体分散、适度集中”和“本土化、多元化”的原则筛选股东,在坚持股东价值认同的基础上,一方面,适度引入实力较强、有先进管理经验的国有股东或战略投资者,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紧密结合自身的市场定位和业务特点,坚持涉农优先、实业为主,优先考虑看好农村市场、有利于互相促进的民营企业入股,持续优化股权结构,夯实发展基础。

三是规范组织架构设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党委核心领导、股东会行使权力、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治理架构。并以成员结构、专委会设置为着力点,广泛吸收熟悉农村金融、精通银行管理的行业精英和专家人才加入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推动治理架构的持续优化。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在战略发展、薪酬研究、风险内控等领域的重要作用,真正把其当成中小股东利益的代表人、重大事项的决策人及大股东和内部人员行为的监督人。

四是健全治理制度。在完善章程的基础上,制定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明晰各治理主体的职权,确保相互配合形成治理合力。为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管理制度。经营层在董事会的充分授权下,可通过分条线、分层级的再授权,有效提升决策效率。

强化权力制衡 完善治理机制

农商银行应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确保不越位、不缺位,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一是党委会领导把关。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前置研究及决策事项,突出党组织在重大项目和选人用人上的领导把关作用。之后,再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董事会、高管层等相关治理主体进行决策。

二是董事会科学决策。突出董事会的核心作用,压实董事会战略决策、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的主体责任。由董事会定期听取高管层工作汇报,监督各项战略实施。各专门委员会定期与高管层或业务部门交流,对经营和内控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监事会有效监督。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对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监督,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同时,结合日常监督、调查研究及专项检查等情况,针对发现的各类苗头性问题及时向管理层提出风险提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四是高管层执行落实。高管层根据董事会决策,组织各条线和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保与董事会所制定批准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等政策相一致。并制定费用预算、薪酬绩效、督导推进等配套政策,推动各项部署的具体实施。同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监事会监督。

强化评价监督 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治理的有效运行依赖于相关人员的勤勉尽责,高效履职。农商银行应从完善履职机制、做好履职评价、强化履职监督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能力。

一是完善履职机制。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及相关人员参加各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了解最新的监管政策及相关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提案、质询、评价等工作制度,定期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及重大事项信息,帮助董事、监事及时了解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为充分履职奠定基础。

二是做好履职评价。完善履职评价,制定董事会及董事、高管层及成员履职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履职档案,由监事会定期对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情况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定期对高管层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合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评价,确保各项经营符合战略导向和业务持续发展要求。此外,监事会应定期对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内容应包括诚信义务、勤勉义务尽职情况等。

三是强化履职监督。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引导董监高和各级管理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敬畏金融规则、严守法治底线。监事会要主动强化监督职能,针对大额贷款、关联交易、同业投融资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应不断创新工作手段,积极开展薪酬管理、关联交易、业务经营管理等专项审计,并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董事会和监事会。此外,农商银行应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定期评估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引入市场监督,持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完善信息披露、聘请外部审计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

完善长效机制 提升治理质效

农商银行应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守市场定位。坚持通过优化公司治理来强化市场定位,结合监管要求,在董事会下设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确保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落实,同时,可结合实际,探索设立三农金融、微贷中心和小企业服务中心等专营机构,不断提升“三农”和小微企业专业化金融服务水平,确保市场定位和支农支小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在实践中,可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加快产品创新、完善服务机制等方式,持续加大有效金融供给。

二是加强股权管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完成股权托管,实现股权专业化、系统化集中管理。制定股权管理办法,加强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的管理。同时,加强股东管理,引导股东规范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持续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制度严格落实。

三是坚持稳健运营。在推进法人科学治理过程中,应同步搭建风险管控组织架构,建立涵盖前、中、后台各业务环节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不断健全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深入开展市场乱象、股权管理等专项排查, 有条件的机构,可探索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或风控顾问,协助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四是重视信息披露。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标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质量管理,做到应披尽披,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此外,持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银行的了解和认同。

建立形神兼备、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商银行应在贯彻落实监管各项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发展战略和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夯实基础、练好内功,稳步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作者单位:吉林九台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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