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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7月26日 > 总第498期 > B7 > 新闻内容
农商银行应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供给 提升服务质效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赵泽轩

【农村金融时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十四五”期间的重要工作,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重大的历史机遇面前,农商银行应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效。

农村金融服务

供需尚不匹配

笔者认为,有如下原因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供需不匹配:

一是“三个缺位”致使供给端的金融服务能力弱化。首先,是理念缺位。随着县域经济发展重心逐步向城区聚集,农商银行业务发展存在“重大轻小”“重城轻农”倾向。同时,农业投资风险大、回报率低,导致农商银行回归“三农”的内生动力不足。其次,是产品缺位。现有信贷产品与新型农业主体的融资需求存在期限、结构上的不匹配,导致资金配置向“三农”倾斜度低。最后,是人员缺位。基层信贷人员较少,难以覆盖到每个行政村,加上客户结构老龄化严重,而年轻信贷人员缺乏农村基层服务经验,农商银行传统的人缘、地缘优势发挥不明显。

二是“三个薄弱”造成需求端的产业发展基础弱化。首先,是乡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现象严重,乡村经济缺乏活力。乡村公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不足,难以引进规模化产业,严重制约乡村经济发展。农业主体实力薄弱。其次,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规模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财务不健全、不透明等问题,且产业集约化程度低,抗市场风险能力弱。最后,是农村金融配套机制薄弱。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加之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商业保险机制介入的积极性不高,风险补偿机制尚不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和保障能力欠佳,金融债权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打造乡村振兴加速度

针对上述农村金融服务供需不匹配的问题,农商银行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壮大工程。农商银行应落实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扶持经营主体稳步壮大实力,增强产业带动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提升工程;按照合作社不同类型,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扶持政策;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信贷”模式,满足龙头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支持企业集群化、园区化发展,打造优势产业链。

二是推进金融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工程。一方面,以绿色信贷引领“绿色制造”。立足地方资源特点,树立生态发展理念,重点支持发展基础好、实力强、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资源开发、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同时,将绿色信贷延伸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拓展特色产业的利益链和价值链。另一方面,要依托农村绿色资源,扶持各类休闲农业、都市农业、乡村旅游、健康产业、农村电商以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和农事体验于一体的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进农村产业融合。

三是推进金融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农商银行应积极扶持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和乡村交通、水利、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省级或国家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通过“电商+金融”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建立集农产品销售、消费品购买、小额贷款融资、投资理财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打通实体渠道与网络销售、订单采集与资金收付、生产经营与市场营销的便捷渠道;通过“党建+金融”推进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自助银行等项目建设,为农民提供更为便捷的现金存取、费用缴纳、结算汇兑等普惠金融服务渠道。

四是推进金融支持乡村产权改革工程。农商银行应稳步推广农村“两权”、水域滩涂产权、林权抵押贷款,撬动乡村经济资源;要顺应农村“三变”改革方向和农村宅基地改革动向,积极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激活农村“沉睡资本”;要积极开展土地金融组合创新,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支点,推动农业产业链、经营主体、农村物权、涉农政策、农业保险等组合担保模式创新,赋予各类资产和农村物权金融权能,使土地经营权“单权抵押”延伸到产业链、经营主体、保险等“多权抵押”,实现“多权合一”的组合信贷模式,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

作者单位:河南西峡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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