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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7月05日 > 总第495期 > A2 > 新闻内容
农险试点“扩面提标” 规模效应逐步显现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本报记者 李建菲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财政部联合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针对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对投保农户实施保费补贴。

农业保险再迎新政,对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缓解产粮大县财政支出压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将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反应出国家对于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持续探索和实践,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扩面提标”。

2017年,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始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200个产粮大县实施农业大灾保险;2018年,开始在6个粮食主产省份的24个产粮大县开展为期3年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进一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对比不同阶段的试点政策可见,2017年实施的农业大灾保险,保障范围仅覆盖直接物化成本(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和土地成本,仅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后期开始试点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范围明显扩宽。完全成本保险,可以保障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种植收入保险,将农业种植收入、保金等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的各类因素覆盖在内。

通俗地理解,传统的险种只能“保成本”,现在还能进一步“保价格”“保收入”。据有关部门测算,这两个险种的保障水平最高可达到投保作物种植收入的80%,大大超过了传统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最高40%的保障水平。

对于投保农户而言,这两个险种的保险责任可涵盖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能极大地稳定其收入预期,解决农民种粮的后顾之忧。

同时,农业保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我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三大粮食作物产量约占全国粮食产量的80%。根据《通知》,2022年,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将实现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保障对象从规模经营农户扩大到全体农户,政策红利持续扩面。

随着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扩面提标,农业保险保费势必较大幅度提升,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需随之增加补贴。

《通知》明确,“在试点区域加大农业保险的中央、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意味着市县级保费补贴比例将进一步降低,给了县级财政一颗“定心丸”。

我国有超过2800个县,大部分地区县级财力相对有限。特别是以农业为主产业的产粮大县,很多都是财政弱县,靠财政转移支付开展工作。加大农业保险的中央、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降低市县级保费补贴压力,将有助于提高基层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的覆盖率。

农民种粮,保险护航。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体制建设,就是为国家粮食安全撑稳保护伞。

近年来,有关部门牵头进行了各种“补短板”的探索与实践,农业保险体制逐步完善。例如,完善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完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优化“保险+期货”试点,以及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等。

从无人问津到全村联保,从政策引导到产业撬动,农业保险充分发挥其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治理功能,在服务“三农”、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中央财政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85.39亿元,为1.8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13万亿元。在财政的支撑下,去年我国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15亿元,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

虽然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仍然面临许多发展中的问题,但是随着试点工作持续推进,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农业保险的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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