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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6月14日 > 总第492期 > A7 > 新闻内容
郑商所 开展今年“保险+期货”试点建设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本报记者 田耿文

【农村金融时报】

为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6月8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保险+期货”试点建设工作。

根据通知,本年度“保险+期货”试点建设工作优先支持以下项目:一是与地方财政联动结合、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项目;二是运行保障机制健全、合规措施严密的项目;三是强化保险保障功能、体现降本增效的项目;四是贴合品种产业实际、满足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业务模式创新项目;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的项目。

据了解,郑商所今年将支持18个项目,项目类型包括县域(乡镇)覆盖项目试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项目试点、收入险项目试点。

其中,县域(乡镇)覆盖项目试点品种为棉花、糖料蔗、甜菜、苹果、红枣,项目险种为“保险+期货”价格险。

具体来讲,棉花方面,郑商所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各开展1个项目;糖料蔗方面,在广西、云南各开展2个项目;甜菜方面,在新疆开展2个项目;苹果方面,在甘肃静宁、陕西延长、陕西富县各开展1个项目;红枣方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各开展1个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郑商所将在苹果品种上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项目和收入险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项目在甘肃、陕西共开展4个,项目险种为“保险+期货”价格险。收入险项目在陕西开展1个,项目险种为“保险+期货”收入险。

此外,记者获悉,除通知公布的18个项目外,郑商所还将联合河南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实施苹果、花生“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该项目是在去年郑商所与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实施三门峡苹果试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与省级政府部门联合试点力度,郑商所在“保险+期货”试点建设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引入地方财政,努力推动试点常态化、机制化建设。

“大力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稳健发展,不断增强其发展信心和实力,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郑商所将持续推动试点管理创新,助力打造易推广、高质量的郑商所特色农产品“保险+期货”项目品牌,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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