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忠华
【农村金融时报】
近年来,部分中小银行面临生存压力。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的经营困难,引发连锁反应,直接威胁到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资本金不足、不良率偏高等问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逐步暴露。
中小银行在经营管理、高管履职、公司法人治理等方面还存一定的短板,影响了中小银行生存和发展。
从监管的角度考虑,中小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约束住一些人的手脚,不能让权利任性。
首先,应理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无论地方政府金融办还是金融监管部门,从职能看都有着维护金融稳定,协调中小银行服务“三农”“实体经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作用。金融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能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监督中小银行贯彻执行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保护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信誉。从表面上看,与县金融办的职能形不似而神似,但说到底都是为了金融行业的稳定,都是为了中小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为此,县级金融办要与辖内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横向、纵向联系,以辖内中小银行信息档案为依托,把问题归档分类,市级金融办会同地方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分局,定期组织召开通气会,分析当前的金融形势,辖内中小银行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引导中小银行制定措施,订立方案,有效降低中小银行的金融风险。
其次,应明确市场定位。资金组织来源主要在农村的中小型银行要正确评估自己的实力,不要盲目向经营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拓展业务。这是由于中小银行自身实力相对大型银行较弱,竞争力不强,在大型城市拓展业务和向大型企业推进业务,难免会水土不服,不能占到“地利”和“人和”的优势,即使有一些客户惠顾,也可能是被大型银行淘汰的企业,一定程度上存有风险。无论从客户客观方面的原因,还是主观上的原因,中小银行业务对外盲目扩张,到头来难免会出现力不从心。为此,金融监管部门要发挥引导、疏通、合理配置等方面引导优势,帮助中小银行正确决策,合理布局自己的业务经营领域。
此外,应有效防范金融从业者的道德风险。金融从业者任何方式违法、违规操作,都可能导致信贷资产风险。媒体多次报道的“被贷款”“内外勾结套取贷款”“以权谋私、以贷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现象,直接威胁到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形成这个局面,并非法律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是一些人道德品质差、思想退化、、以身试法,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也给自身带来灾难。因此,中小银行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建设要纳入监管条线,要作为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作为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的重要环节,从提高金融从业者的政治、道德素养入手,抓紧、抓牢。
只有建立以金融行业管理部门为抓手的,以金融风险化解、风险防控、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从业者道德风险等为一体的中小银行监管体系,才能够有效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发挥中小银行助推乡村振兴的作用。
作者单位:山东巨野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