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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5月17日 > 总第488期 > A2 > 新闻内容
社会资本“下乡”用管结合才是好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明确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13个重点产业和领域,包括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农业建设等。

多年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课题。然而,多数涉农项目因其投资周期长,风险大,加之政策补贴机制不健全、农地权属固化、资本参与方权利受限等因素,使得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率低、参与积极性不高。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成为当前的关键任务,其深度、广度、难度均不亚于脱贫攻坚,更需要加快形成财政优先支持、金融重点倾斜、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需要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

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和金融手段之一。加大社会资本投入,可以将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农村,有利于加快建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和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撬动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显得至关重要。

我们也要看到,社会资本在之前“下乡”过程中,也曾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现象。比如,土地流转纠纷时有发生,一些涉农项目出现“烂尾”、资本“跑路”等,并造成土地撂荒,农民利益受损的不良后果。

因此,必须将社会资本这把“双刃剑”管好用好,既要给“资本下乡”留足发展空间,引导、保护和发挥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作用,又最大程度上提前规避相关风险的发生。

一方面,要坚持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始终把农民切身利益摆在首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目的,是让乡村人民群众的生活变得好起来。要引导社会资本把收益更多留在乡村,多办链条长、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带动农村同步发展、农民同步致富,努力实现相关资本方与农民的共赢。

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好政府引导管理职能,加强与资本市场对接,建立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氛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造良好稳定的市场预期。

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市场化、专业化等优势,还需要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加快投融资模式,开辟更多有效路径,准确把握投资方向,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提高各类项目落地效率。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规范的合作机制,加强与财政、金融、自然资源等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协调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本的合力作用。为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提供规划、项目信息、融资、土地等一揽子全方位投融资服务。

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营造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良好氛围,正确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农村经济领域。

值得欣慰的是,随着相关支持政策的陆续落地实施,农业农村正在成为社会资本的投资热土,社会资本投资参与的相关项目正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兴起,为乡村振兴加油助力。

本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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