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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4月19日 > 总第486期 > A7 > 新闻内容
农村金融机构助力乡村振兴要做到“四清”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李华有 罗尔豪

【农村金融时报】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为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这既是政治任务,也是实现自身发展的良好契机。农村金融机构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调研,积极作为,以更有效的服务方式、更灵活的应变能力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具体来说,农村金融机构助力乡村振兴要做到“四清”:

一是“政策清”。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为支持乡村振兴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村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梳理这些政策,找准支持乡村振兴的结合点。目前要重点研究三个层面的政策:国家出台的政策,如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这是大方向,不能偏离。在学好政策的同时学会用足用活财政扶贫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尤其是市县两级部门出台政策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农村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用好用活各项扶贫、支农、惠农政策,在支持乡村振兴的同时,壮大自身实力。此外,还需研究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等。只有把这些政策弄清了、吃透了,才能结合本地和自身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乡村振兴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二是“底子清”。广大乡村千差万别,有资源型、传统型、空心型、城乡型等,这就要求农村金融机构要摸清农村底子,如各村的产业致富项目、两委运作情况、村集体产业、发展的优劣势和潜力等,逐村建立工作台账。尤其是要做到“产业清”,每个村有什么特色产业,有没有好的带头人,有没有倾斜的支持政策等,底子弄清了,才便于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实施“一村一品”产业行动,让有限的信贷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农商银行要主动对接地方政府乡村振兴局,以及财政、农业、税务、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共建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政府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了解地方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需求,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和关键薄弱领域建设,助力农民持续增收。

三是“措施清”。农村金融机构要制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建立服务乡村振兴内设机构,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制度化、格式化、清单式,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地;要根据乡村振兴需求改进贷款方式,增加贷款品种,简化贷款手续,方便产业和农户贷款;积极实施减费让利,创新无还本续贷,减轻企业和农户还款压力;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环境建设,完善“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流动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方式,解决客户多方位的金融服务诉求,把普惠渠道服务做畅,更好满足“三农”金融需求。

四是“用途清”。农村金融机构要按照“三法一指引”要求,对相关涉农贷款实施全流程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和审计,从源头上控制挪用风险,确保发放贷款用到农村产业发展和致富项目上,保证涉农资金投向的真实性,有效控制和防范涉农信贷资金风险。

作者单位:河南淅川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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