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胡剑雄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浙江海盐县五镇四街道109个行政村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应保农户全部参加保险,保险标的总额高达16.2亿元。经过10多年的实践探索,海盐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已惠及7万余农户。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房屋两面以上(含)墙壁倒塌、房屋屋顶坍塌、楼板坍塌、房屋主体结构损毁、墙基冲毁难于修复、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损毁、无显性损毁但经建设部门鉴定应当整体拆除重建等七种类型的房屋损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浙江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明确凡具有浙江省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均可作为保险标的参保,每户房屋保险金额为2.25万元,每间房屋保险金额为4500元。参保房屋由省财政补贴保费30%,县财政补贴保费40%,农民自交保费30%。
海盐县对该保险项目采取特惠政策,农民自交保费部分由镇财政或村集体经济承担,农民无需缴纳保费。
自2007年海盐县开办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以来,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已受理农村住房保险各类赔案2.97万件,赔款1186万元,直接受益农户2.8万余户次。
据悉,为做好今年政策性农房险续保工作,海盐县政府于3月初召开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总结暨新一轮承保动员会,对全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办法措施、时间进度“三个不变”的具体要求。
各镇(街道)认真按照会议要求,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抓好工作的具体落实。
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作为业务承办人,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各镇(街道),会同农办人员核对农户清单,仔细检查,防止因疏漏而造成农户脱保,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充分享受政府给予参保农户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