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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2月01日 > 总第477期 > B7 > 新闻内容
银行对困境中的民营企业应伸出援助之手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孙玉霞 张建忠

【农村金融时报】

最近,笔者随统战部门调研组到基层民营企业调研时发现,一家羊毛衫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贸订单减少,10多个加工机器开工率很低。

该羊毛衫厂厂长到各家银行申请贷款,均被拒之门外,原因有三:一是羊毛衫厂厂长的贷记卡忘记还款,有不良记录;二是这家羊毛衫厂的厂房是集体划拨土地,银行无法办理抵押;三是受外贸和疫情的影响,加工羊毛衫的订单减少。

笔者认为,面对这种类型的民营企业,银行、相关部门及企业等相关各方要及时采取措施。

首先,征信记录条件不能“一概而论”。对确实没有恶意失信的“窘境”民营企业,要积极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对他们“高抬贵手”,要雪中送炭,不能只做“锦上添花”之事,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他们要切实降低贷款申请条件,给他们“出路”和“生路”,要因企制宜并分析不良征信记录的成因。

其次,贷款抵押物品不能“千篇一律”。相关部门要主动做好与银行对接工作,争取银行的支持。同时,银行要不断创新贷款抵押担保方式,特别是县城附近的集体划拨土地,要纳入抵押物范围。对于机器设备等可以实行质押,从而促进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企业经营项目不能“守株待兔”。民营企业自身要对生产经营项目及时转型升级,切不可“守株待兔”,更不能“坐以待毙”。银行对及时转型的企业要“扶上马”后再“送一程”,一定要着眼长远,坚决不能做“见异思迁”“过河拆桥”的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把“六稳”“六保”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江苏射阳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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