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陈艳
【农村金融时报】
“真没想到,农商行贷款可以这么快。”说起公司扩大规模的这笔贷款,湖北兴龙蔬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梅钧难以相信。
2020年12月31日,湖北鹤峰农商银行发放了首笔“4321”新型“政银担”贷款。为及时将贷款发放出去,解决兴龙公司的资金短缺问题,客户经理连夜展开调查,快速完成申贷流程,在与鹤峰县人民政府签完相关协议的次日,将50万元的贷款打到兴龙公司的账户上,这也是鹤峰县首笔新型政银担贷款。
“明年开春就要种植蔬菜,要是没有这笔贷款,前期准备工作就要搁置,扩大规模也就不能实现了。”梅钧感慨道。
“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是指按照“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原则,对市县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原担保机构”)自主与银行合作开展的单户在保余额10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等普惠领域的市场主体,通过落实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比例责任再担保机制、财政风险补偿机制,最终形成由原担保机构、省融资再担保集团、合作银行和地方政府专项补偿资金,按照4∶3∶2∶1约定比例承担代偿风险责任的业务合作模式,是一种新型的“政银担”合作关系。
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创新了融资担保模式,增强了地方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明显提高。通过“4321”的风险分摊比例,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是鹤峰农商银行的高效服务要求。2020年以来,从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到助力实体经济恢复、抓“六稳”、促“六保”,在不同阶段,鹤峰农商银行立足行业职能,服务地方经济。
截至12月底,该行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1.85亿元,办理延期还本付息911笔,金额4.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