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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11月23日 > 总第467期 > B7 > 新闻内容
合力推动汽车融资租赁促消费扩内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武建强

【农村金融时报】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支柱的汽车产业具有产业链条较长、就业带动效应明显等特征。扩大汽车消费对于加速汽车产业自身发展、助力居民美好生活和推进新发展格局形成均具有重要意义。

激活消费,金融工具运用不可或缺。相较于全额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购车方式,作为汽车行业“新零售”模式之一的汽车融资租赁,因其具有购车门槛低、手续简便、服务全面等优势,近年来日益获得消费者青睐。

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方式,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模式,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

我国汽车融资租赁渗透率已从2016年的2%提升到2019年的8%。《2020中国汽车金融报告》显示,预计2025年中国的汽车金融渗透率将达到61%,其中汽车贷款40%、汽车融资租赁21%,汽车融资租赁对汽车金融渗透率的贡献将达到34%。目前汽车融资租赁正处于消费升级的市场下沉、渗透阶段,更低的资金和信用门槛可以触及传统信贷无法覆盖的购车人群,尤其是三、四、五线城市汽车消费的增长极具潜力。把握机遇,正视问题,加快汽车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亟需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行业监管、政府部门、消费者等多方携手、合力推动。

首先,应守正创新,优服务提形象。近两年来,汽车融资租赁的负面信息不断,如“买车变租车”“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这其中固然有多重原因,但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自身经营管理不无关系。部分公司内控管理不严、业务人员专业性不强、营销不规范、合同不明晰,不仅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风险隐患,也让行业形象大打折扣。对此,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应坚守主业,依法合规经营,健全业务流程,明晰岗位职责,提升员工业务技能,优化事前展业、事中签约、事后回访等全过程服务;同时要加强业务模式及盈利模式创新,强化风险控制,精准定位客群,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增值服务。

其次,应回归本源,强监管促规范。近年来,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偏离主业、无序发展、“空壳”“失联”等行业问题较为突出,其中不乏以汽车融资租赁为主营业务的公司。目前国内超80%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从事回租业务,其中绝大多数公司从事不过户的回租,涉嫌借贷业务而非真正意义上的融资租赁业务。鉴于此,今年6月银保监会出台《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融资租赁业务经营划出多条红线,旨在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回归本源,合规经营。对此,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全面排摸梳理本辖区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清单,分类处置,对正常经营类企业,督促其立足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加强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对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类企业,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经营情节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出清。

再次,应协调联动,重扶持优环境。相比海外成熟市场,国内汽车融资租赁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社会和各有关部门给予关注支持,在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等方面提供扶持。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就提出了要用好金融手段来促进汽车消费。国务院常务会议也专门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以及与之相关的保险业务。此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环境,如简化购车登记、汽车更新等办事程序,推广汽车消费网上申办业务登记,实现机动车登记服务“一站式”办理,提升汽车消费服务效能。

此外,应宣教结合,提升金融素养。目前汽车融资租赁在国内普及程度和渗透率还很低,相当部分消费者对融资租赁交易关系和参与各方的法定权利义务认知一知半解,引发对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和企业的误解。帮助消费者加强了解、掌握并参与运用融资租赁这一金融工具势在必行。一方面,公司应借助官网、4S店、社区、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普及汽车消费金融知识,增进消费群体对融资租赁的认知;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该提高金融知识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和学习金融知识,加强自身金融知识储备,不断提高自身金融素养。

作者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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