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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7月20日 > 总第451期 > B7 > 新闻内容
金融业应创新支持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朱江

【农村金融时报】

乡村振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引擎”;精准扶贫是乡村振兴的“助推器”。支持乡村振兴、维护精准扶贫成果,金融业要开拓创新、主动作为。

首先,金融机构要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丰富涉农信贷增信方式和手段。土地规模化经营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他们的贷款需求期限变长、额度变大,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房抵押贷款才能有效满足这种需求。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符合当地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体系。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积极发展林权抵押贷款。

其次,金融机构要提供多样化的信贷产品,要能够有效解决农业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加工及销售等环节的融资需求,打造差异化金融产品体系。建立客户分层体系,产品覆盖体系,提高风险定价水平,实施精细化、差异化定价,合理确定利率水平,为不同种类的客户提供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再次,金融机构要建立跨机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换和交易机制,打破不同机构、公司和部门之间的信息闭塞,丰富“三农”业务主体信息的来源、维度和频率。

最后,金融机构要建立并完善与贷款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体系,增加银行放贷积极性,让更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加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额标准和赔偿水平。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作者单位:湖北郧县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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