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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5月11日 > 总第442期 > B6 > 新闻内容
广西率先出台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见习记者 韦秋莹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广西出台《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据了解,广西出台的《工作方案》是中央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后的首个省(区)级贯彻落实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广西要构建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到2022年底,广西农业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0%。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拓宽服务领域

助力脱贫攻坚

目前,广西农业保险涵盖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以及少量的指数类、价格类保险。《工作方案》提出,积极争取早日将粮食作物生产完全成本保险或收入保险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补贴范围,进一步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将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满足农户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

同时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加强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与政府救灾资金的协同运用,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

针对广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艰巨,《工作方案》专门提出农业保险要助力脱贫攻坚,实现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深度贫困县全覆盖,优先支持扶贫产业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

提升基础设施 明确职责分工

目前,广西农业保险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信息化水平与提质增效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如涉农数据共享整合有限,风险区划和费率调整机制不够健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为此,《工作方案》提出: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和费率条款拟订机制,构建农业生产风险地图,推进地区风险差异化定价。

二是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开发建立全区农业保险信息系统,动态掌握参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关情况,从源头上防止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

三是优化保险机构运行模式,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在承办的县级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每个县(市、区)的农业保险业务应当由不少于2家的保险机构承办,每个乡镇原则上只由其中1家公司承办。为提高投保效率,个别险种或个别地区可采用共保模式。保险机构不得以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未到位为由拒赔、拖赔,原则上不得设置绝对免赔。鼓励保险机构对农户投保的险种实施无赔款优待政策。

四是推动建立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在职责分工方面,按照《工作方案》部署,财政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糖业、地方金融监管、气象、价格管理等部门,抓紧成立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同时,指导督促市县参照自治区做法,尽快成立市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压实市县财政职能,确保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支持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简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提高资金拨付效率。财政部门将持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分担机制,强化地方主体责任,不断优化保费补贴方式,探索建立小农户和大户或企业保费分担差异化机制。

此外,自治区财政还将在优化存量、扩大增量、提升效益上下功夫。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及时足额安排资金,确保现行农业保险政策实现“愿保尽保”。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服务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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