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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4月20日 > 总第440期 > B6 > 新闻内容
上海保交所住宅台风洪水巨灾财产损失保险正式上线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本报记者 郑源源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记者从上海保险交易所了解到,由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部分成员联合开发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台风洪水巨灾财产损失保险正式上线。

上海保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产品上线进一步丰富了巨灾产品供给,是保险业根据我国巨灾风险特点、满足各地差异化的巨灾保险保障需求的一次重要探索,既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政策性普惠型保险产品的获得感,又能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覆盖台风、洪水灾害

据介绍,该产品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住宅、门窗屋顶等室内附属设施以及家庭室内财产,在发生台风灾害(由国家气象部门发布的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32.6米/秒以上的热带气旋)、洪水灾害(在各省范围内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Ⅳ级或以上应急响应时的山洪暴发、江河泛滥、城市内涝、潮水上岸或倒灌等)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时,造成一定损失的,可以获得赔偿。

保险金额方面,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的最高保额不超过100万元,城镇住宅最低保额为每户5万元,农村住宅最低保额为每户2万元。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的保险金额按比例分配,其中,住宅墙体及承重结构占保险金额的50%、门窗占保险金额的10%、屋顶占保险金额的20%、室内附属设施占保险金额的20%。家庭室内财产为可选保障,保险金额不超过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保险金额的20%。

该产品可通过中国人保财险APP投保,也可通过部分共同体成员公司的营业网点线下投保。另外,共同体成员公司线上投保渠道也将陆续推出。

织牢人民财产“保障网”

自然灾害影响面大,伤害程度深。据统计,2019年中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台风、干旱、地震、地质灾害为主,全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3亿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270.9亿元。开发包含地震、台风、洪水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产品,满足各地区人民群众差异化的巨灾风险保障需求,成为推动国家巨灾风险治理体系建设、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是原保监会、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推动行业开发的首款巨灾保险产品,于2016年12月在上海保交所正式上线,该产品由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承保。共同体成立于2015年,由人保财险等国内41家保险公司发起成立。

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由上海保交所建设的巨灾运营平台提供系统支持,统一归集业务数据,集中开展资金结算。地震灾害发生后,共同体可在平台实时提取保单信息,预测赔款规模,统一指派成员公司开展查勘定损,极大提高了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速度。截至2019年末,通过巨灾保险运营平台投保地震巨灾保险的城乡居民住宅已达970余万户,累计提供地震风险保障近4300亿元。

在此基础上,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2019年,上海保交所正式上线多年期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对原有产品进行完善升级,通过增设多年期投保选项、对各年期产品价格进行适当下调等手段,有效减少续保手续,提高人民群众参保意愿和保险意识;此次推出台风、洪水的责任险种,是丰富巨灾产品体系、促进特殊风险分散的又一探索。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上海保交所将在银保监会的正确领导下,与共同体高效配合,继续扩大巨灾保险的覆盖范围,运用金融科技不断完善巨灾保险运营平台的服务功能,充分释放保险的风险管理与保障功能,使其与政府管理机制有机结合,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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