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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3月30日 > 总第437期 > A2 > 新闻内容
杜绝“户贷企用” 防止“养懒汉”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下文称《通知》)中提出,坚决纠正简单入股分红、明股实债、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等各类借资产收益扶贫名义实施的违规行为;要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防止“养懒汉”。

这并不是有关部门第一次叫停“户贷企用”。 在2017年和2019年,有关部门两次发文,强调扶贫小额信贷要“户借、户用、户还”。2019年银保监会、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更明确规定,对于贫困户不知情、不享受扶贫小额信贷优惠政策或贫困户只享受利息、分红而不参与生产劳动的情况,地方政府和经办银行要切实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所谓的“户贷企用”是前几年常见的一种信贷扶贫模式。比较常见的操作模式是,贫困户申请财政贴息的小额扶贫贷款,但资金并没有打入贫困户手中,而是提供给农业企业进行入股。企业定期给贫困户进行分红。

这个模式推出后,受到多地欢迎。这是因为,不少农业企业贷款难度较大,“户贷企用”的模式间接为他们解决了贷款难问题;贫困户利用这笔贷款入股后,获得的分红提高了收入。不少贫困户在这种模式的带动下脱贫摘帽。

但是,“户贷企用”的操作却与扶贫小额贷款的初衷逐渐相悖。扶贫小额贷款产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是为了支持贫困户参与到产业发展的进程中,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而在“户贷企用”的模式中,有些贫困户只入股,并不参与企业日常工作,不是靠自己的劳动换来报酬。

另外,贫困户往往缺乏对企业和整个产业链的认知,本就不适合盲目入股。更何况,“户贷企用”相当于自己不出本钱,全靠借钱投资,风险非常大。一旦企业出现经营问题甚至破产,贫困户很可能连“股本”都收不回来,更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进而陷入更加被动的境地中。

退一步说,即使企业经营良好,贷款如期偿还,分红一分不少,可入股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贷款到期,或者企业、贫困户签订的入股合同到期,股金退回,分红也就停止了。到时候,贫困户就会少了一块收入来源,脱贫的效果就要打个问号。

这也是为什么《通知》中写明,要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防止“养懒汉”。国家各级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正是要授贫困户以“渔”,让他们靠自己的劳动脱贫,进行扩大再生产,从而致富奔小康,而不是靠着企业的短期分红,享受暂时的红利。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要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的财富,才是真正可持续的。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扶贫工作更要及时纠正“户贷企用”做法,规范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注重促进贫困户自身脱贫攻坚的积极主动性,杜绝某些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确保攻克脱贫攻坚的最后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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