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孙金霞
【农村金融时报】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2020年“三农”领域的重点任务是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其中,文件提出,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三农”投入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相适应。进一步表明“三农”问题的解决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注入“三农”,一直以来都是顶层设计关注的重点。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解读中央一号文件时表示,在“三农”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就是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优化精准奖补措施。首先,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其次,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此外,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继续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
具体而言,包括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
记者采访时,有行业专家指出,2019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自身因素影响,农业投资出现一定幅度下滑,这种情况多年未有。
对此,许多行业人士也提出了建议,由于农业领域所面临的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市场价格波动大等风险,以及农民知识技能缺乏、抗风险能力相对偏弱等原因,我国“三农”资金投入,涉农贷款增长仍需强劲的后力,这就需要国家在涉农贷款上探索出相应的扶持政策,如风险兜底机制等,从而激发金融机构投资农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