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PDF版
扫描二维码使用手机阅读本篇文章
发刊日期:2020年01月13日 > 总第430期 > B7 > 新闻内容
把握贸易背景真实性 防范融资风险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马艳霞

【农村金融时报】

近年来,部分进出口企业生存状态欠佳,资金链紧张,银行在贸易融资中的风险日益加大,如何防范贸易融资风险,成为银行新形势下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

不同的贸易融资产品适用于不同的贸易方式、结算工具。如出口项下的打包贷款、订单融资、商票融资,进口项下的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但是不管何种形式的贸易融资都具有自偿性、期限短、周转快、流动性高等特征,其中自偿性又是其最重要的特点。所谓自偿性,即每笔贸易对应的销售货款回笼都应当作为贸易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贸易融资应与真实的贸易背景相匹配,有相应的物权和应收账款作为保障。因此,如何保障贸易背景真实,确保融资的自偿性得以实现成为了防控贸易融资风险的关键。

目前,贸易融资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是贷前调查未尽职。受传统信贷业务的影响,银行在贸易融资的贷前调查阶段往往只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现金流量,过分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甚至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而忽略了贸易融资自偿性的特征,忽略了贸易涉及的交易对手、产品市场、交易国别等关键要素,未能从贸易背景方面深入地对风险程度、综合效益等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是贷中审查不到位。银行在办理贸易融资的实际操作中,往往要求企业提交合同、发票、提单和报关单等相关单据,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往往只能审核单据表面一致性及与制度的统一性。特别是海关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后,银行人员对报关政策不熟悉,企业报关数据的真实性较难把握。此外,在经济形势不佳的情况下,难免还会存在个别企业通过专业人员变造、伪造单证的现象,银行审核单据真实性的难度进一步增大。

三是贷后管理流于形式。自偿性的特点决定了每一笔贸易相对应的货款都应成为贸易融资的还款来源,客户经理应在融资发放后密切关注融资对应的货物流、资金流,确保贸易融资自偿性得以实现。然而,在实际业务中,贷后管理往往流于形式,打包贷款等发放后未对客户资金使用及发货情况有效监控,出口商票等发货后融资未对资金流实行有效跟踪,资金未通过融资银行收汇,进口押汇等进口类融资的货款回笼情况监控不到位等。

四是缺乏专业的贸易融资从业人员。贸易融资涉及国际贸易、银行信贷、外汇政策、外语水平等各个方面,这就要求从业人员需要拥有丰富的国际结算知识、信贷知识、法律知识及良好的外语水平。一笔贸易融资涉及支行、国际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等多个部门多个岗位从业人员,如果对专业知识和市场了解不足,严重影响贸易融资风险的判断和防范。

银行应采取如下方法,防控贸易融资风险。

一是强化贷前调查,把握贸易背景真实性。客户经理在贷前调查阶段应通过广泛收集信息了解企业的日常经营状况,了解进出口双方历史交易情况,进口商所在国家政局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外汇管制现象,出口产品的市场行情,产品价格是否合理,付款周期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和融资期限相匹配等方面信息,确保融资对应的贸易背景真实。

二是加强贷中审查,确保交易单证真实性。银行在审查贸易融资过程中,应特别加强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提单和报关单的审核,提单可要求只接受全套正本承运人提单,并通过可靠第三方机构查询航线、船公司等信息。报关单审核可要求企业提供电子口岸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查询相关报关信息,并和提单等货权单据相匹配,核对一致后方可办理贸易融资。此外,海关通关无纸化改革后,原由海关出具并盖章的纸质报关单改为由企业自行打印报关单证明联,多家银行重复融资的风险更大。因此,银行还应加强和外汇局、商务局的沟通,通过他们提供的进出口报关、贸易收付汇等数据进行匹配核对,在了解贸易真实性的同时还能规避单据重复使用骗取银行融资的风险。

三是加强贷后调查,实现风险动态控制。贸易融资发放后,银行应实行有效的贷后管理,不仅要高度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账务状况,更应密切监控该笔融资项下的单据流、货物流、资金流。如为出口项下融资,应要求企业在合同或发票上限定由融资行收汇,有条件的银行还应要求企业通过融资行交单或寄单,以进一步将出口收汇限定通过融资行进行,做到收汇后及时、对应还款,并结合外管数据匹配企业一定时期出口额和收汇额,建立融资收汇台账;如为进口项下贸易融资,应关注进口货物销售情况、资金回笼情况,防止资金回笼后未及时还款,挪作他用。

四是加强贸易融资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对从事贸易融资业务岗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人员做好岗位培训,通过岗前培训、新业务知识培训、案例交流会等多层次、多角度业务培训形式,使业务人员熟练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相关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努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减少操作失误的发生,严控操作风险。

作者单位:浙江平湖农商银行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1-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京ICP备12006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