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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1月13日 > 总第430期 > A8 > 新闻内容
发挥农商银行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田忠华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要求5家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幅最低为20%,并要求实现普惠小微贷款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贷款增速继续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普惠金融需要大型国有银行支持的同时,也需要遍布城乡的农商银行。在服务基层、服务“三农”方面,农商银行具有先天优势。实现农民的脱贫攻坚,农商银行应从以下几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服务方式创新,打出助力脱贫攻坚牌。脱贫攻坚,要了解贫困户的资金需求,需要金融工作者沉下去,深入基层,与贫困户面对面,了解意愿和需求,精准施策,开出根治脱贫的药方。如:近年来,山东省信用社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在全省率先实行山东农商银行系统的“金融副职”挂职担任镇政府金融副镇长或镇长助理;出台《全省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意见》,精准对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提供精准服务。

二是信贷产品创新,因地制宜推出新的信贷产品。脱贫攻坚工作的信贷资金支持,既要做好贫困户脱贫工作,又要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鉴于贫困户经济条件差,偿贷能力不强的客观原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银行需要成立小额零售贷款业务部,重点推出10万元、5万元以下小额零售类信用贷款,让贫困户有资金、有能力起步。各乡镇支行重点推广小额零售类信用贷款业务,做好“信e贷”工程建设,让农民通过网上银行贷款像取存款一样方便。

三是方式方法创新,满足贫困户的信贷资金需求。银行打好脱贫攻坚战,要解决好人的思想问题,让一线客户经理敢于放贷款。首先,要将尽职免责办法落到实处,对于在贷款投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贷款三查制度”,由于市场原因和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贷款损失,不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尽职免责,调动工作人员信贷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其次,是政策+保险+贫困户的政策支持。对于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信贷资金利息收入给予免交税金,对于让利部分导致的业务经营亏损和由于不可抗拒和市场的原因形成的贷款风险,地方财政应给予补贴或资产置换,形成扶贫工作大家担,一起挑的格局。保险公司对银行支持脱贫工作的贷款项目,可推出“脱贫保险”等新品种。对于脱贫贷款项目有财政出资(或者财政出一部分,被贫困户出一部分的方式)并投保保险,可有效降低银行的信贷资金风险,调动银行信贷扶贫工作的积极性。最后,为加大扶贫信贷资金的安全系数,对于银行信贷资金扶持脱贫项目,政府、银行、保险三家机构要共同携手,通过帮资金、帮技术、帮人才的方式,协调农业技术、高等院校技术人才现场指导和做技术顾问等方式,确保扶持项目的成功率。

对于扶贫对象更要扶 “智”,使其正确认识到扶贫的意义和作用,真正做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使被脱贫户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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