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怡明
【农村金融时报】
为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近日,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数字金融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底座,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形成支撑助力,是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重中之重。”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行动方案》为数字金融发展明确方向、目标和规则,不仅将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金融健康发展,更将推动数字技术赋能金融业,促进数实融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明确三年发展目标
进一步发展要破除多方约束
《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与数字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效,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数字金融和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数字化金融产品服务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适配度和普惠性明显提升。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基本齐备,相关金融管理和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
与此同时,《行动方案》从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运用数字技术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和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等方面发力,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在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方面,《行动方案》要求,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明确目标路径和实施策略。
同时,《行动方案》提到,助力科技金融提质增效,赋能绿色金融深化发展,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持续丰富养老金融服务,支持提升数实融合水平。
在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方面,《行动方案》要求,“提高应对特殊情景的支付系统应急处置能力”“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指导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规划建设绿色智能金融数据中心”等。
在受访人士看来,目前,我国数字金融发展仍存难点痛点。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马天娇表示,我国数字金融风险日益突出,实现数据自由流动和互联互通任重道远,金融科技核心技术攻关待加强,硬件约束不容忽视,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度、广度不足,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等,相关问题亟待解决。
董希淼强调,进一步发展数字金融要破除四方面约束:一是制度约束,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构建更完善的法律制度环境;二是机制约束,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发挥好金融机构主体作用;三是文化约束,加快培育数字文化和数字人才;四是监管约束,应用监管科技加强和改善对数字金融的监管,包括应用合规科技提升银行风控能力。
数字金融不断迭代
银行业应加快数字化转型
加快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服务数字经济和促进数实融合,对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董希淼表示,从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再到数字金融,数字金融不断迭代,在《行动方案》的指引下,未来可能实现三个“双向赋能”。
一是数字经济与数字金融双向赋能。数字经济是数字金融发展的最大红利,要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对数字金融的加速效应;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要提升数字金融发展对数字经济的服务能力。
二是数字金融与数字技术双向赋能。金融要优化资源配置,支持数字技术加快发展,数字技术要持续引领数字金融发展,并共同提升数字金融和数字技术自主创新的能力。
三是制度创新与技术进步双向赋能。数字金融发展应“软硬兼施”,从“软环境”和“硬技术”两方面筑牢未来发展底座,推动数字金融在国内提高贡献度。
在马天娇看来,银行业应加快数字化转型,有力推动数字金融发展。首先,围绕核心优势业务加速科技数字化布局,通过人工智能沟通软件、线上平台等提高办公效率,全面提升运营和服务效率。其次,加快推动数字金融在科创、绿色、普惠、养老等领域的应用,构建信用评估、融资产品设计、支付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体系,更好适应数字经济时代下行业生态发展。再次,构建安全、合规、统一的数据要素平台,推进集团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加快大数据传输通道建设,不断提升数据传输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数字金融统计和监测评估制度,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典型模式,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