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怡明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助力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并从“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生物活体、养殖设施等抵质押物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主体中长期贷款投放”等方面提出要求。
我国农村地区资源丰富且各具特色,但目前仍有很多地区资源尚未被完全唤醒,亟需进一步深度挖掘。
与此同时,我国农村经营主体往往面临缺乏标准抵押物、抵押物估值难、信息不对称、信用体系不够健全等困难,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服务风险溢价较高,融资贵等问题相对突出。因此,多年以来,金融机构不断思考,如何依靠金融力量帮助农村地区实现从“资源”到“资产”的转变。
近年来,金融机构不断摸排农村资源要素,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抵押等一系列创新模式相继推出,越来越多的农村资产资源要素纳入银行抵质押范围,新的融资途径逐渐打开。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纵深推进,乡村活力得到空前释放,金融机构又该如何持续挖掘农村资源要素,推动释放乡村多元价值,让农村经济更活、让农民更富?
逐步盘活农村“沉睡”资源
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这些曾经看起来难以变现的资源,在一系列金融模式创新下竟真正成为“真金白银”。不少农村“沉睡”资源被逐步盘活,成为近些年来金融行业破解融资难题的最大亮点之一。
记者了解到,日前,重庆农商银行万州分行协助牧邦生态农业发展(重庆)有限公司办理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证,并为其量身定制“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抵押贷”专项产品,发放贷款300万元。近年来,重庆农商银行积极探索挖掘养殖圈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业资源抵押融资价值,精准制定多元化、综合化金融服务方案,支持盘活农村资产资源。
早前,兰州锦达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功获得1000万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使用权抵押贷款。据了解,此笔贷款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使用权纳入抵押登记,榆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与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紧密合作,合理确定作为抵押物的集体经营性资产价值,并在进行挂网公示和出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后发放了贷款,让企业摆脱了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抵押物不足、融资难等问题。
类似的,浙江温州农商银行系统推出“农民(小微)资产授托代管融资”,突破“非抵押不贷、非担保不放”的传统信贷模式,盘活农村住房、拆迁补偿协议、土地承包经营权等16大类40种“沉睡”资产价值。浙江温岭农商银行推出“强村·集租贷”,针对入园制造业企业发放,以村集体小微园区土地自建房产的未来使用权收益作为质押,解决了入驻园区的小微企业无法通过资产抵押获取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难题。
在受访专家看来,各地金融机构聚焦农村特色资产的市场化与经济化运作,对农村、农民、金融机构来说实现了多赢共赢。
中国银行研究院银行业与综合经营团队主管邵科表示,对农村而言,可以实现“沉睡”资产的经济价值提升,破解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带动经济发展,并有效推动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对于农民而言,可以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水平;对于地方金融机构而言,可以挖掘新的业务空间、破解资产荒难题,扩大合格抵押品范围、降低授信风险,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业务质效。
在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看来,通过金融创新积极盘活农村资产,有助于拓宽农村产业融资渠道,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收入增长渠道。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则有助于拓宽业务空间,推动银行提升普惠“三农”金融服务能力。此外,随着农村绿色产业不断发展,也将为低碳发展注入新动能。
深度挖掘农村资源要素
除土地经营权抵押、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抵押之外,如今,越来越多金融机构将目光瞄准各类区域特色资源,在创新路上继续前行,推动其转化成为可抵押的资产,助力盘活农村资产资源。
例如,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针对当地特色渔船捕捞行业特点,推出定制化普惠金融服务方案——“渔船惠贷-宁德”个人经营贷款,放宽渔船作为抵押物年限,最长期限可达10年,同时执行普惠金融和乡村振兴优惠利率,贷款随借随还,有效降低渔民融资成本,解决“融资贵”的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还将“抵押+信用”的授信组合评估模式应用在果蔬、养殖等多个农业领域,创新推出多项特色金融支农产品,结合农业生产特点,为以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金融保障。
此外,近年来,福建农信持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聚焦“林票”“绿票”“竹票”三张“权票”,推出“林票贷”“福林·永绿贷”和“福竹贷”三大绿色金融产品,有效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湖北罗田农商银行创新推出农村资源要素抵押贷款,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旅游景区收益权、地上种植物、畜禽水产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产品仓单订单等15项资源要素进行抵押融资,不断盘活农村资源要素……
“金融机构通过挖掘农村资源要素,创新提供特色贷款产品,支持农民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多元化发展,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同时,也可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资金投入生产,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仍有多项难题亟待破解
事实上,银行机构创新抵、质押物品类已有多年,确实为许多农户带来机遇和希望。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地方依旧存在“用户不愿贷、银行不敢贷”的现象。
以林权抵押为例,邵科表示,这类新型抵押模式发展时间依然较短,相关主体间信息不对称情况严重,且缺乏系统性、权威性的确权和评估机制,甚至存在评估机构与当事人利益捆绑、评估价格虚高的情况,导致银行不敢贷或贷款定价过高用户不愿贷。与此同时,缺乏违约情况下林权的处置渠道和机制,以及政府层面的担保与兜底机制,再加上农村信用评价和运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银行业务拓展风险较大、意愿不强。
周茂华表示,类似林权资产抵押贷款这类产品,往往面临所有权不够清晰、林权估值难、处置和变现难等问题,导致金融机构风控难度加大。
某大型银行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坦言,多年以来,他们都难以介入林权抵押,一方面是林权抵押物市场价值难以确认。受专业限制,银行在对林权资产进行调查评估时,只能从购置的山林合同价值、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价值及依靠自身经验判断,调查结果往往不准确。另一方面,林权价值变现难。林权使用权都有固定期限,林权变现主要通过拍卖或砍伐完成,但拍卖由于前期对林权价值估值高估,导致实际成交价低于贷款受理时评估价值,而砍伐需取得林业部门采伐许可,且有时间限制,变现率较低。
除此之外,银行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和实施效果也有待进一步优化。
“银行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依然不足,未能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金融科技破解农村新型抵押品在估值、确权、监管、处置等方面的问题,仍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进行信息收集及贷前、贷中、贷后管理,成本较大,制约业务开展。”邵科说。
在受访对象看来,下阶段金融机构的工作重点仍然在于对各地区特色资源的挖掘上。
田利辉表示,地方金融机构应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以及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设计符合当地实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除资金支持外,还应积极与政府部门、农业技术机构合作,为农民提供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帮助农民开拓市场,通过电商平台、合作社等方式,将特色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