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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 总第642期 > B2 > 新闻内容
广西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完成广西首例“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业务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曹沛原 通讯员 冯雪君 郑光维

【农村金融时报】

“真没想到,下午我才刚刚把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缴清,手中的土地证还没捂热,你们的贷款资金就马上到账了。”广西桂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郭先生一手拿着桂盛卡,一手紧紧握着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北海市区联社”)广东路分社负责人的手兴奋地说。

近日,随着一锤落定,该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了位于北海市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并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在获悉该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北海市区联社积极联动,主动加入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海监管分局“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服务链条,为该公司提供“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联办服务。

面对从未办理过的新业务,北海市区联社敢于创新,突破了传统的贷款审批流程,在该公司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且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凭一纸成交确认书,提前介入开展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批工作,准备抵押申请材料。在该公司获得不动产权证后,北海市区联社通过线上缴费、获取电子证明,确认满足贷款条件后立即向企业发放贷款。

随着贷款资金到账的短信声响起,北海市区联社首笔“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业务成功办理,这既是北海市金融机构办理的首笔“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业务,也是广西首例“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业务,标志着北海市“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政策成功落地。

下一步,北海市区联社将持续强化联动协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将“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等惠企措施走深走实,帮助企业抢时间、抢进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打造更具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助力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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