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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1月29日 > 总第619期 > A2 > 新闻内容
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需疏堵结合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经济处罚,并予以曝光。处罚信息显示,此次被曝光的单位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罚款金额分别为9000元和2000元。

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而且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现象,中国人民银行自2023年10月份起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相关企业、商户拒收人民币的原因主要是:对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认识不足、反假币意识提高、偏远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拒收人民币现金的问题,还需要疏堵结合,多管齐下,这样才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首先,要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对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的认识。相关部门应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使用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自觉性。

其次,要优化现金服务,提高现金使用的便利性。针对一些商家怕麻烦而拒收人民币现金的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现金投放力度,提高现金服务水平,满足公众的现金需求。同时,商家也应提高服务意识,除了提供移动支付服务、增加客户的便利外,还要为消费者保留现金支付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人民币现金。

最后,要加强反假币工作,提高公众的反假币意识。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假币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公众的反假币教育,提高公众辨别假币的能力,让公众放心使用人民币现金。

本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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