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力辉
【农村金融时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
今年全国两会,来自黑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高春艳,针对聚焦特色产业发展问题,提出《加大对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推进产业兴农强农的建议》。
近日,《农村金融时报》记者结合当前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就“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引领、发展特色农产品就地深加工、优化物流和销售体系”等话题专访了高春艳。
高春艳表示,“我国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局地的小气候,地势条件、地理状况、土壤环境、生态环境,造就了物种多样性和农产品的特色化。乡村振兴催生创新动能。挖掘、培育和发展不同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逐渐成为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兴农富农的有效途径。”
高春艳认为,把地方土特产和小众品牌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恰逢其时。
首先,不同区域内独特的农业资源,农民善于依托自身的生存环境,通过引种、改良、试种,对原生态的山产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如小坚果、浆果、山果、食用菌、中药材等驯化种植成为当地优势特色的农产品,因此,现在农村具备多业发展的优势潜力。
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对农产品需求的多样化、高端化、品牌化、差异化、个性化,要求农产品尽可能做到营养保健逐渐成为消费的主流,特色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成为百姓营养保健的重要选择方向,特色食品的南北供需互补成为趋势,近几年,各地因地制宜的特色农产品的规模种植也不断增加,供给侧需求呈上升趋势。
此外,近年来,随着电商领域的繁荣人们日益追捧土特产、小众品牌。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格局,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全产业链增收;创造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形成机制,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及区域特色品牌。
高春艳就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加大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产业引领,支持以合作社为主体打造的小众品牌。
高春艳表示,“产业发展靠一家一户难以形成规模,难以形成应对市场的竞争合力,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依托农业农村资源发展的二三产业留在农村,才能把农业产业链延伸的增收收益留给农民。”
二是将特色农产品就地深加工建设用地列入设施农业用地予以支持,推动农产品实现农业产业链上的增值。
“大力发展乡村土特产不但要解决卖得难的问题,更要解决深度加工问题。”高春艳建议,鼓励农村当地能人创办小微加工企业,延长特色农产品的产业链,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和农村经济良性循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的“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
三是将农产品的保鲜、存储、运输列入重点支持。根据农产品销售的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不断优化物流和销售体系,提高市场供给的灵活性和高效率。
“农产品就地加工有利于拉动农民回乡就业创业,发展农民家门口的产业。”高春艳认为,在示范园区内依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保鲜库、临储库以及农产品加工车间,便于实现产加销一条龙,同时,农产品错季上市、周年上市也是实现保供给、保增收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