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飞
【农村金融时报】
近期,多个省份在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到省联社改制。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组建”。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稳妥推进农信社改革,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完成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组建”。
此前,监管部门已多次明确,省联社改制将按照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原则,充分考虑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差异性。
在已经明确改制方向的省份中,多数省份明确组建农商联合银行,少数省确定组建省级农商银行。
农商联合银行模式被多省采用
2022年4月18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在浙江落地。截至目前,除浙江省外,还有河南、甘肃等省明确组建农商联合银行。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在浙江省联社基础上组建,由浙江省内全部法人农信机构入股组成,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成员行的行业管理银行和联合服务银行。浙江模式是“自下而上入股”模式,属于“小法人、大平台”模式。
改制后的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资金调剂、代理投融资、代理资金清算和结算、统一银行卡品牌业务等,可申请理财子公司、科技子公司等资质牌照。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拟采用的股权模式、控股方式则与浙江相差甚远。据记者了解,将于今年完成组建的河南农商联合银行,采取自上而下理顺股权结构的方式,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系统重塑,提升全省农信社体系健康度,充分发挥地方金融“压舱石”的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商联合银行模式从股权架构看,主要包括浙江和河南两种模式。浙江“自下而上入股”模式,能够稳定县域法人地位。而河南模式是自上而下参股控股模式,能够通过增加战略协同、优化关键支撑能力,提升农信社系统的发展质量,提升农信社系统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省级农商银行或与省联社并存
今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农信系统整体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组建”。
这是对2022年11月26日,辽宁省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在《辽宁日报》发布的公告“沈阳农商银行与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官方确认。
目前,我国4个直辖市均成立农商银行(相当于省级农商银行),但尚无真正意义的省农商银行。
在4个直辖市分别组建农商银行后,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陆续注销,意味着完成了直辖市联社改制。
由于省农商银行涉及的机构多、问题复杂,组建省农商银行的难度远大于4个直辖市。省农商银行组建后还会涉及理顺省联社和省农商银行关系问题以及理顺省联社与各市农商银行的关系。
比如,辽宁省除正在组建的辽宁省农商银行外,辽宁农信系统还有鞍山农商银行、辽阳农商银行、营口农商银行等市农商银行。即使组建辽宁省农商银行,也不意味着省联社改制完成。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张珩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辽宁的情况,省联社还有长期存在的必要,但以何种形式存在,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他认为,省联社可以按照金融服务公司的模式进行改革,一方面将省联社的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为依法管理,由省级金融服务办公室承接;另一方面,重点突出省联社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即组建省级专业性金融信息科技公司或农村金融服务公司,充分发挥原有省联社在科技支撑、产品研发、咨询营销、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优势。从促进省农商银行与各市农商银行共同发展的角度考虑,省联社还可以按照银行控股集团的模式进行改革。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不同地市农商银行发展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按照银行控股集团模式发展,能实现省内农信机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