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冬梅 王印堂
【农村金融时报】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依然面临着商业可持续性不足等困难和挑战。
本文重点研究吉林省白山市在煤矿、铁矿资源日渐枯竭,国家实施天然林禁伐政策,成为全国首批12个资源枯竭城市之一的形势下,绿色金融助力经济转型存在的必要性,并提出政策建议。
资源型城市
发展绿色金融的必要性
促进产业绿色升级。绿色金融发展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流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产业,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我国绿色信贷政策要求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考虑企业和贷款项目的环境风险,对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大的企业和项目应该不予以贷款支持,而对能源消耗小、环境污染小的节能环保型绿色产业则应该给予低利率的优惠贷款支持,引导绿色产业资本由“两高”产业向“两低”产业调整。
有助于环境信息公开。金融体系对投资项目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甄别,具有单个投资者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和规模效益。环境信息的公开有助于投资者发现最具投资价值的行业和企业,优化资本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促使政府针对性地管制和社会针对性地监督,将事后处罚变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
加快推进社会进步。绿色金融有利于加深企业、公民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增强社会成员的社会认同,提升社会文明,推动社会进步,实现金融机构与所支持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利益共赢的模式。绿色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促成了金融组织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业务模式上发生转变,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金融机构利用金融政策和资本市场的资金引导功能和优势,提高信贷准入门槛,减少高污染行业信贷支持,影响其发展规模,抑制其过度发展,避免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化。通过绿色金融手段能够实现环境效益最大化、资源分配的最佳效果,进而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对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白山市资源型城市
绿色金融发展情况
白山市地处长白山腹地,地球同纬度原始生态保持最完整的自然生态地区,境内山水林田湖齐全,森林覆盖率高达84.5%,位列全国地(市)之首,素有“长白林海”“雪域王国”“立体资源宝库”、国际“矿泉城”“东北三宝”的故里、世界“人参之乡”“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美誉,辖区内临江、长白、抚松三个县(市)被评为“全国百家深呼吸小城”。
发展绿色金融,破解资源枯竭型难题,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2021年以来,白山市委市政府深度融入全省“一主六双”产业规划空间布局,全面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同时,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奖励办法,为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利的资金支持。
从质量看,2022年9月末,白山市绿色信贷规模达到了41.69亿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76.95%。较2022年年初增加14.59亿元,增长53.83%。其中,正常类贷款33.35亿元,占比79.98%;关注类贷款8.34亿元,占比20.02%。
从机构看,吉林银行、工行、农发行绿色贷款占比较高,分别为17.10亿元、15.33亿元、5.20亿元,占全部绿色贷款余额的41.02%、36.77%、12.47%。中行、建行和农商银行,在2022年绿色贷款余额实现零的突破,分别新增了1700万元、210万元和260万元。
从产业看,绿色贷款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产业、节能环保产业,至2022年9月末贷款余额分别为28.19亿元和9.58亿元,分别占全部绿色贷款的67.62%和22.98%。清洁生产产业2022年发放1.75亿元,填补了这一产业的空白。目前,绿色服务产业贷款余额依然为零。
资源型城市
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绿色金融产业项目较少。白山市辖内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的企业较少,相应的缺少绿色贷款类客户信贷资金需求。目前,辖内仅一家政策性银行成功发放了绿色产业项目贷款,其他几大行暂时没有重点支持项目。另外,辖内绝大多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规模小,信贷融资额度较小,很难对接到资金需求量较大的绿色企业,适合其自身经营规模的绿色信贷项目严重匮乏。
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有待完善。近年来,金融机构陆续推出支持绿色发展的信贷产品,但对绿色金融的理解几乎等同于绿色信贷,即减少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贷款额度,而对绿色证券、绿色保险和碳金融产品的了解甚少,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有待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参与度也不高,绿色金融服务项目较为单一。
绿色金融专业性人才不足。资源型城市绿色金融起步较晚,大多数从事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对环保法规和政策了解不足,难以灵活运用金融政策和环保政策,无法实现绿色金融项目的准确评估、审批、监管等,政策制定脱离实践经验。由于缺乏绿色金融复合型人才,影响了白山市金融业的转型和快速发展。
绿色金融意识不强。作为绿色金融发展的主体,多数企业没有转变发展思维,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保护,没有认识到绿色金融发展的长远价值和深刻意义,阻碍了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的发展。
绿色金融扶持政策及配套机制不健全。一是正向激励机制建设滞后,缺乏财政奖补、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正向激励性政策。二是环保信息共享和披露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主动披露意愿低,甚至刻意隐瞒相关风险,导致银行在评估项目环境风险时无法及时、准确的获得企业环保资质评定等信息,从而制约了银行绿色贷款的投放。
对策建议
加大绿色产业信贷投放。政府部门应重点围绕国家和地方生态经济建设战略,统筹推进绿色产业规划、绿色园区规划、绿色基础设施规划等,采用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与企业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绿色项目资源库;人民银行要发挥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导向作用,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向绿色金融倾斜;金融机构应结合当地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积极通过产品组合、流程优化等服务,因地制宜地支持地方特色绿色产业,提升绿色金融业务覆盖面,实现“银政企民”互利共赢。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各金融机构应结合绿色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需求,重点围绕新能源、生态农业、旅游、生物医药等领域,研发多元化、差异化的信贷产品;探索以抵押、质押、保证为基础的多元化组合融资方式,盘活企业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排污权、收费权等无形资产,为优质企业提供绿色债券发行服务;不断开发个人客户,针对个人消费者购置节能汽车、节能房屋等行为,提供优惠信贷产品。
建设专业绿色金融队伍。在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中挑选业务经验丰富、学习能力强的部门经理,实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挂职学习,掌握彼此业务及法律法规,或者公派到先进地区深造学习绿色金融知识。还可以从高校吸纳综合素质较强的人才,到绿色金融部门实践学习,为绿色金融的人才储备打下基础。金融机构日常应在培训计划中加入绿色金融培训内容,加强绿色金融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客户经理进一步了解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准确把握信贷投向。提高绿色金融的服务水平。
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和配套政策。政府相关部门通过贴息、税收减免等手段,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绿色环保企业。加强绿色企业和项目的遴选、认定和推荐,鼓励和引导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绿色企业,吸引更多企业转变生产模式。完善绿色金融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增强金融机构贷款给绿色企业的信心,推动绿色经济快速发展。建立环保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和披露机制,实现银企信息的对称,提高绿色金融的可操作性。推动环境权益抵质押登记与公示平台、第三方绿色评级机构落地,为绿色金融加快发展打好基础。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白山市中心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白山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