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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11月07日 > 总第558期 > A2 > 新闻内容
推动金融服务更加可得可及是普惠金融应有之义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9月底,人民银行发布《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21年)》。报告建议,下一步,要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近年来,在政策引领和推动下,金融机构着力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破解普惠金融发展难题,改进普惠群体金融服务,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在助企纾困、乡村振兴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足,普惠金融区域发展不平衡、供求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加之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以及银行业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普惠金融被赋予了新的要求,即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与“强不强”转变。因此,当下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也为我国下一阶段普惠金融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

普惠金融迈向高质量发展是我国金融业的重要转型方向,事关居民家庭和个人的金融服务获得感,事关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更事关稳经济大盘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成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要精耕细作,更应持续推动金融服务可得可及,确保在可持续、加强普惠性上下功夫。

首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应继续推动金融服务下沉,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不断拓宽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为普惠群体提供与其风险程度和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更多普惠群体获得正规金融服务。

其次,加快完善老年人金融服务,依据老年人心理特征、行为习惯和真实需求,积极推进金融产品、触达渠道、服务流程等的适老化改造,合理提升老年人金融参与度,注重弥合“数字鸿沟”。

最后,持续增强对新市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的金融服务,推动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要求切实落地实施,提升其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使用效能,增强信贷可得性,积极发展普惠型人身保险,更好满足居民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居住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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