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爱静 通讯员 罗星
【农村金融时报】
这两天,周校正忙着把采购来的种子和化肥一袋袋往基地里搬运。“如果没有‘五权’抵押贷款,我就要拿自己的房子向银行抵押了,这利率得高出许多。”
周校是浙江平湖市恒青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前不久通过公司生产基地百余亩蔬菜大棚向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平湖农商银行进行抵押,获得了该行100万元的“五权”抵押贷款授信,他用其中40万元贷款购买了果蔬种子和化肥。
周校坦言,平湖农商银行的“五权”抵押贷款,让他能够用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向银行抵押贷款,为他解决了今年果蔬生产中最大的成本支出。“这个担子,有金融渠道给我‘挑’了,真的轻松许多。”周校感慨。
记者了解到,平湖市首创“五权”抵押贷款,其中“五权”是指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大型农机具所有权、大额订单收款权、农业保险受益权和农业项目政府补贴受益权。
该市以平湖农商银行为试点,出台了《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金融优先服务农业农村的意见》,嘉兴银保监分局也为该行提供金融政策支持和指导,明确要求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权”金融服务创新,撬动金融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解决好“钱从哪里来”这道难题,确保乡村振兴“有米下锅”、“活水”不断。
“五权”抵押贷款这一创新,不仅解决了受疫情影响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资金周转问题,更盘活了农村与农民沉淀已久的物质资源。如今,在平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也能像房子一样用来抵押,这让种植养殖大户能够更加放心大胆地投入农业生产。
最好的例子,就是平湖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涌动。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的平湖千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前不久与上海金山某企业签下了一单上千万元的花卉订单。千卉园林总经理张兴荣介绍,企业通过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大额订单收款权,这“五权”抵押贷款中的两项“权益”获得了平湖农商银行授信500万元。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新的设施大棚筹建投资,扩大生产规模。
“目前我们第一期500亩高标准的设施大棚已经建成投产了,二期还有500余亩马上也要动工建设了。”张兴荣说。
截至目前,该行共发放“五权”抵押贷款10笔、共计3510万元,有效拓宽了农业主体的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农业农村的效能,从而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