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编辑部
【农村金融时报】
8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落到项目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亿元以上金融工具额度发挥补充前期开工项目源头活水的功效。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扩大内需的有效举措,疫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补充基础设施重点领域项目资本金,并进一步撬动商业性金融机构资金参与,有助于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后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国开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和农发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两家公司均于成立24小时内完成了首批资金投放,目前都已完成首批规定的投放额度。
之所以要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一方面,是因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能够撬动更大规模商业性资金参与基础设施投资。
同时,在政策性资金投放后,国有大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会快速反应,及时行动,能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尽早尽快落地,形成实物工作量。
正因如此,这就要求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运用,要果断也要严格精准,这样才能将政策效能释放到最大化。
从目前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情况来看,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工具的运用上,基本能做到坚持补短板、惠民生原则,牢牢把好项目选择关。项目严格按要求,要符合国家重大规划,要有经济效益。对于有回报的推动关乎民生相关或实体经济补短板领域要尽早开工。这些原则是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始终坚持的。
另一方面,要使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政策效用最大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关键。因此要坚持据实投放,不搞地方切块,强化激励,根据项目期限和成熟度分配资金,不为追求区域平衡而影响政策效用。
同时,各地应积极行动起来,力争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备选清单,加快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物工作量。
此外,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操作层面还要提高项目审批环节效率,为项目落地争取更多时间,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也要加强银行同业之间、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之间的配合,以及积极联动政府职能部门方面,协同合力,提高项目各环节效率攻坚克难,为项目落地争取更多时间;最后,在项目从对接到落地的整个过程中,还要能够认真严格的把控流程和各类风险。
可以预见,只有以严格精准的态度用好这一工具才能有效拉动需求,为加快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物工作量,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