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飞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郑州银行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持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至此,郑州银行发起成立的村镇银行中,除一家持股比例接近50%外,其余全部超过50%。
据记者了解,郑州银行提升村镇银行持股比例并非个案,去年以来,已有多家发起行,通过受让其他股东股份、引退存在超比例持股股东、定向募股等方式提升村镇银行持股比例。
目前,多数发起行持有村镇银行股份增至50%以上。
提升发起行持有村镇银行股份并不是单纯为了提升话语权,更多的是为提升村镇银行抗风险能力。
同时,数据显示,国内高风险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的数量呈下降趋势。截至去年末,人民银行已完成了对439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此次评级结果显示,国内高风险金融机构共有316家,其中村镇银行为103家,较上年4月减少24家。
这“一增一减”间折射出强烈信号,通过不断探索和尝试,村镇银行正为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铺就“突围之路”。
增持股份
提升“造血”功能
据业内人士分析,发起行增加村镇银行持股比例是源于银保监会去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以及提升决策管理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通知》支持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提出:对于有出资意愿和处置能力的主发起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属地银保监局和并表银保监局可按规定程序审慎研究确定其对村镇银行增资所需满足的监管评级、监管指标等相关条件,支持其向所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增资扩股。
在监管部门政策支持引导下,近两年,村镇银行主发起向村镇银行补充资金呈快速上升势头。
在村镇银行成立初期和快速发展阶段,为发起成立更多村镇银行,很多发起行仅按照监管规定20%的最低标准持股村镇银行,其余股份则由当地企业持有。
随着,2012年原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部分村镇银行发起行进一步降低持股比例。
多年下来,这样做虽然增加了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但不少问题也暴露出来。
比如:近年来,一些村镇银行普遍存在业务管理不够严格、风控制度落后、风控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与发起行没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有关。
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博士后郝志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提升抗风险能力方面,发起行应稳定增强村镇银行经营队伍,加大现场派驻帮扶力度,指导村镇银行完善不良资产处置、资本补充和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推进风险化解。
他认为,在拓宽资金来源方面,发起行可通过同业存放、流动性支持等方式,给予村镇银行低息存款,增加村镇银行“造血”功能,推动村镇银行依靠自身经营发展逐步消化不良资产。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珩在采访中表示,除发起行外,监管部门也应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村镇银行抗风险能力。针对部分村镇银行业务发展水平滞后、资本运用不够充分的实际,监管部门应鼓励认同村镇银行业务发展、追求长期价值的股东投资入股。
优进劣出 提升抗风险能力
近日,河北银保监局批复同意武强家银村镇银行和阜城家银村镇银行因合并而解散。两家村镇银行解散后,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收购方张家口银行承继。同时,监管已批复张家口银行分别设立武强支行和阜城支行。
今年4月,宁夏银保监局批复,同意宁夏平罗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平罗沙湖村镇银行,并承接后者的债权债务。去年至今,已有多家村镇银行通过不同方式兼并重组。
前述《通知》提及,允许监管评级良好、经营管理能力突出、支农支小特色鲜明的村镇银行吸收合并所在县(区)或省内临近县(区)的高风险村镇银行,将其改建为支行;另外,对于部分风险程度高、处置难度较大的高风险村镇银行,在不影响当地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如主发起行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属地监管部门可探索允许其将所发起的高风险村镇银行改建为分支机构;此外,属地监管部门可探索允许辖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将当地其他主发起行发起设立的高风险村镇银行改建为其分支机构。
郝志运表示,村镇银行优进劣出、改革重组,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经济大盘,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张珩认为,通过合并方式将村镇银行变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有两点促进作用:一是可以对村镇银行进行直接风险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住村镇银行操作风险的发生;二是可以减少之前股东违规套利行为,特别是可以避免一些股东通过多家公司与法人嵌套持有村镇银行股权并操作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