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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6月20日 > 总第539期 > A8 > 新闻内容
保险业协会发布倡议书 发挥专业优势 支持困难行业企业渡难关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郑源源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保险服务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从坚守保险保障本源、提升保险服务质效、丰富保险产品供给等五方面提出倡议。

《倡议书》指出,各会员单位要聚焦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的痛点堵点难点,有效配置保险服务资源,提升保险服务质效、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强化保险科技创新,采取精准务实举措帮助困难行业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探索建立多层次、复合式风险保障体系,创新保险纾困企业新路径,支持暂时遇困行业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坚持“能赔则赔”“优先赔付”

《倡议书》提出,提升保险服务质效,确保纾困政策落地。各会员单位应确保持续提供保险服务,着力保障疫情区域基础服务不间断,确保接报案渠道24小时畅通、查勘定损力量充足。强化保险科技赋能,不断优化线上服务流程,通过官方APP、官方微信、客服热线等线上保险服务渠道,加大对客户非接触服务,满足民众对保险服务“便利度”“数字化”的需求。

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各会员单位应坚持“能赔则赔”和“优先赔付”原则,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在事故真实、责任明确的情况下,简化理赔程序、减免现场复勘和相关证明材料。提高线上化理赔时效,确保及时高效地做好各项理赔服务,做到应赔尽赔快赔。

在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鼓励各会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企业适当延长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提供多种灵活的保费缴纳方式,配合合作银行落实延期、宽限期、调整还款结构、展期、续期等疫情期间的举措,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根据客户申请和风险评估,针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客户续保业务给予相应合理费率优惠。鼓励各会员单位加强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车险服务,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各会员单位应帮助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在疫情期间精准识别企业运营、人员管理、防疫管控等方面风险。特别针对今年已进入主汛期的情况,做好灾害预警、防灾防损等工作,不断完善各类防灾防损应急举措和应急操作指引,配合地方政府落实好各项防灾防损要求,防止困难行业企业经受二次灾害损失。

化解企业经营各环节风险

《倡议书》提出,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拓宽保障覆盖范围。各会员单位应针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增加保险产品供给,拓宽员工意外健康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营业中断险、货物运输险等业务覆盖面,化解企业经营各环节中的风险。鼓励各会员单位为疫情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科技保险产品,探索与政府部门合作推出区域统保型疫情专属保险产品。

为提升融资增信效能,《倡议书》鼓励各会员单位扩大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有效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紧张的问题。

为做好外贸保险服务,《倡议书》提出,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障和融资增信作用,鼓励相关保险机构进一步优化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鼓励银保深化合作,加强对接,扩大保单融资规模。对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资信优惠支持。

不得打价格战、搞噱头营销

《倡议书》提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善激励考核机制。

首先,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各会员单位应加强疫情期间基层机构考核评估的组织管理,细化制定针对疫情期间支持困难行业企业差异化考核方案,推动考核导向能够贯彻传导到基层机构管理者和员工。

同时,优化调整考核权重。各会员单位应调整优化疫情期间考核指标,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基层机构适当降低保费规模、综合成本率等主要指标的考核权重,将支持困难行业企业措施作为加分项在基层机构考核中予以体现。

此外,规范市场销售管理。各会员单位针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举措,不得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炒作,不得趁机打价格战、搞噱头营销等。要设立通畅的客户争议处理渠道、反馈机制,严禁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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