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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6月13日 > 总第538期 > A8 > 新闻内容
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 助力稻虾共作生态农业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胡剑雄

【农村金融时报】

“我承包了350亩土地养小龙虾,今年‘稻虾共作’补贴每亩提高到280元,还有小龙虾养殖保险兜底,我对今年增加小龙虾销售收入充满信心。”浙江省海盐县沈荡镇缪家农场负责人张腾宇说。

据了解,今年张腾宇通过土地流转新增120亩种养面积,成为目前全县最大的稻虾综合种养户。为降低风险、减轻经营压力,他将350亩稻田养殖小龙虾全部投了保。

龙虾产业是海盐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近年来,当地政府为加快海盐龙虾品牌实体化运营步伐,促进稳粮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力推广“稻虾共作”绿色生态模式,得到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响应,先后引进华星农业、全良农场、沐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县“稻虾共作”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和良好发展前景。但与此同时,农业的固有属性和种养规模的扩大也让“稻虾共作”面临着经营风险。

为更好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强农作用,进一步增强小龙虾生产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小龙虾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根据去年试点工作实践,对今年全县政策性稻田养殖小龙虾保险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在保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保险责任,进一步维护“稻虾共作”种养户利益,提升保障水平。

新方案明确,凡持有海盐县土地承包合同(含流转土地)、种养面积在30亩以上、种养基地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的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在稻田饲养的小龙虾,其虾苗种源、放养规格、养殖密度、投喂方式符合水产养殖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均可投保。

在保险期间,稻田养殖小龙虾因遭受暴雨、洪水、旱灾等自然灾害,或发生固着类纤毛虫病、烂鳃病、白斑综合症等鱼类疾病,造成小龙虾死亡,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按照每亩2000元的标准和实际损失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海盐县政府也积极扶持该特色险种发展,继续按照每亩100元保费标准,对所有参保的稻虾种养户给予50%财政保费补助。

据悉,今年海盐全县“稻虾共作”承保工作已全面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稻虾种养大户均参加了保险,投保面积2527亩,风险保障金额超过500万元。 (胡剑雄)

 

 

 

图为海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现场查看小龙虾养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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